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昌图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图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加快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补齐人居环境短板,根据铁岭市生态环境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铁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铁市环〔2021〕4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立足我县农村实际,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紧密结合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精准建设治理设施,大力推广资源化治理模式,着重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努力走出一条与乡村生态振兴相适应的昌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充分考虑治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条件允许或对污水排放有严格要求的村庄建设终端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他村庄优先考虑农村污水资源化处理模式,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在昌图县下二台镇幸福村区域内重点推广终端式污水治理模式,在老城镇主城区、马仲河镇主城区、后窑镇建成区、老四平镇建成区、昌图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宝力镇街内、亮中桥镇街内、双庙子镇中心、八面城镇中部、东部、西部优先推广截污纳管模式,在区位、地形不适合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区域着重推广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在村屯居民分布较分散地势不够平坦的村屯推广污水资源化加分户式治理模式,在辽河流域重点治理近河村庄生活污水。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各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加大部门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坚持农民主体,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调动村集体、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支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农户用水习惯、农田灌溉回用、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农业水资源实现良性循环。
三、总体目标
到2023年,结合美丽宜居村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8%以上,已建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85%以上。为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以上、已建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90%以上打下良好基础。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模式和升级路径,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其他环境基础设施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做到因地制宜和顺势而为,在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加快形成农村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工作均需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二)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对靠近城镇、地势平坦的村庄,在污水处理费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农村污水治理部门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在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建设终端式处理设施,优先采用低能耗或无动力技术,积极推广低成本、易维护及耐低温技术。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要对农户排水量进行实地校核,根据村庄发展需要和常住人口季节性流动情况,合理预留处理能力,防止建设规模偏大,并做到雨污分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和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以农村浅层地下水水质变化为指征,统筹考虑农村改厕需求,建立和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重点做好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立粪污清掏、收储及利用运营服务体系,不断扩大有机肥施用规模,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变。结合美丽宜居村建设,稳步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长效运营机制。按照《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辽环综函〔2020〕869号)规定,建立多元化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设施和管网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管护标准,建立管网故障应急预案,保障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2021年开始,新建设施竣工1年内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2016—2020年建设的设施正常运行率稳定在80%以上。(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会同有关部门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和政府采购程序,提高审批和建设效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考核督导。强化日常调度和督导,结合美丽宜居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工作,强化现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小于重点任务量的20%,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等问题,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形成社会共治合力。强化部门协同,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各镇综合执法、村卫生保洁员、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协管员和监督员队伍的工作范畴。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驻村第一书记作用,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运维,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农村“五老”等力量,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目常监督。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问题举报系统,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充分发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境效益。深刻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加快乡村振兴进程的重要手段,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已建设施的村庄要稳步扩大收水范围,有效收集和处理周边学校、办公楼、民宿、农家乐、餐饮、小作坊等单位排放的生活污水,做到中水有效回用,具备条件的村庄可依托处理设施建设小型湿地或涉水景观,进一步美化和改善村庄环境,营造舒适人居空间。规划和新建设施要充分考虑村庄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协同处理农户生活和农村经济单元排水,以资源化、景观化为导向,实现农村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快形成农村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2021—2023年昌图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重
点任务清单
附件
2021—2023年昌图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重点任务清单
县 |
实施年份 |
实施地点 |
数量 |
镇 |
村(社区) |
昌图县 |
2021年 (5个) |
亮中桥镇 |
东兴村 |
1 |
十八家子镇 |
八岔村 |
1 |
泉头镇 |
马家村 |
1 |
马仲河镇 |
程子村 |
1 |
三江口镇 |
宝龙村 |
1 |
2022年 (25个) |
下二台镇 |
幸福村 |
1 |
马仲河镇 |
西大营村 |
1 |
后窑镇 |
后窑村 |
1 |
老城镇 |
东南社区、西北社区 |
2 |
八面城镇 |
柳河社区、财神庙社区、土城里社区、武营社区、大和村、丁家村、广宁村 |
7 |
昌图经济开发区 |
开发区建成区 |
1 |
宝力镇 |
八宝村、艾亩村、英桃村、小城子村、 |
4 |
下二台镇 |
东升村、艾家村 |
2 |
大四家子镇 |
方家船口村、北腰村、新生村、新发村、 新河村、大四村 |
6 |
2023年 (26个) |
双庙子镇 |
双庙子村 |
1 |
八面城镇 |
烧饼社区 |
1 |
三江口镇 |
北江社区、大王村、大力村、刘胡村 |
4 |
大四家子镇 |
红心村、红石村、方家村、平安村 |
4 |
昌图镇 |
银河村、城关村、东明村、二高地村、满井村、河信子村、青羊村、三道沟村、五台子村、双利村、双树子村、红顶村、沙河子村、东张家村、八家子村、二道村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