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核算,2024年一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8.23亿元,同比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2.93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工业同比增长5.1%,建筑业同比增长51.0 %;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5.92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同比增长4.5%,住宿餐饮业同比增长6.3%。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2.4%。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8.1%。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67.6%。
全县商品房销售额完成6297万元,同比下降50.6%;商品房销售面积14982平方米,同比下降51.8%。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8845万元,同比增长3.6%,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完成4683.4万元,同比增长8.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600万元,同比增长8.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8610万元,同比下降3.3%。
全社会用电量24610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0.11%。其中,工业用电量1751万千瓦时,同比下降35.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6153元,同比增长5.1%。
说明:全社会用电量由昌图县供电公司统计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