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图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举措,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根本任务,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优化县域教育资源,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8〕2号)和铁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铁岭市教育局《关于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教督发〔2019〕4号)”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政府主导、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为原则,以推动中小学办学条 件改善为主线,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大力提升教师素质为重点,着力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全力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扶 持倾斜力度,通过组织实施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校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提升教师学历水平、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等,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确保在2028年底前,全县7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中:小学38所,村小4所,初中3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和1所特殊教育学校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分年度推进计划
2019年—2021年,进一步巩固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
2022年,达标初中4所、达标小学7所、达标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
2023年,达标初中5所、达标小学6所、达标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
2024年,达标初中5所、达标小学6所、达标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2025年,达标初中5所、达标小学6所、达标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2026年,达标初中5所、达标小学6所、达标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达标特殊教育学校1所。
2027年,达标初中4所、达标小学6所。
2028年,达标初中4所、达标小学5所。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办学条件均衡
1.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 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辽 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规 定,着力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0年暑期开学每一所新建、改扩建学校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预计到2021年末,我县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到标准。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
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2.推动城区学校建设。着力化解学校大班额问题,推动城区学校扩容提质。加快校舍扩建工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规模适中并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 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市监局。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2023年底前完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23年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均达到100%,2025年之前通过调整班型,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全覆盖,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 初中分别达到2.3间和2.4间以上。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网络信息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确保网络健康安全运行。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
4.落实学校安全保障建设。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2019年初,学校进出口道路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设备实现全覆盖;加强专用校车标准化建设,消除学生幼儿交通隐患,杜绝学生乘坐不安全车辆;划拨专项经费,落实校园“人防、物 防、技防”等安保措施,按学校规模配齐专职保安人员,各学校均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监局。
(二)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进办学质量均衡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加强德育基地建设,提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网络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家校教育联系,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工作格局。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文旅
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检察院、县法院(青少年法庭)。
2.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继续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把体育摆到学校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大课间”活动为载体,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实验,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倡导主动参与、探究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整合学校、社会、网络等方面有益的课程资源。鼓励学校积极探 索、完善校本课程,打造特色课程,积极探索或应用适合本校的教学模式,改良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实施定期教研工作制度,确保各学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县内全体学科教师的教研活动。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3.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制度。根据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每所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城区和镇区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4.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应当按照随机原则合理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强制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在校教师一律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强化“控流防辍”监控措施,确保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县统一管理,并实行学籍由全县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学校班额,下步工作我们将制定消除“大班额”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严格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采取“叫停大班额学校转入机制、重新调整昌图镇与八面城镇的学区划分、坚决制止在秋季开学起再出现新的大班额、对小学新一年按学区入学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小学新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达到六周岁以上、吃不饱的昌图镇和八面城镇的小学可适当接收学生、通过补充教师、薄弱学校改造实现拆班扩班”等七项措施办法,确保2020年彻底消除大班 额,到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5.深化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师生道德水平、课程开设完整性和课程改革覆盖面等指标进行科学考核评估,“十四五”期间,努力实现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98%以上,课程开设完整率100%,课程改革覆盖面100%。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6.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包括普查登记、心理健康教育、安全保护、结对帮扶等各项措施在内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村(居委会)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切实落实“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原则,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近就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贫困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帮扶相关政策,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7.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管理。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审批新设置的民办学校;要促使现存尚未达到设置标准的民办学校达标,逐步淘汰超过整改期限仍达不到设置标准的民办学校,促进民办学校规范特色发展。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均衡
1.建立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机制。制定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中小学教师以各种可行方式取得与任教专业相应学历文凭,通过特岗计划招聘体音美专任教师,力争2023年全县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规定标准(即: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音、美专任教师数均达到 0.9 人以上)。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2.落实教师培训、交流制度。落实教师培训登记制度,以加强教育信息化和课程改革方面的培训为重点,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推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建立教师定期到边远学校支教制度,利用职称申报、优质课评选、骨干教师评选、教师评优评先等分配比例向边远学校倾斜的办法,引导优秀教师积极主动地向边远薄弱学校流动,确保实现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
3.完善教师补员长效机制。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加大紧缺科目教师和优质人才引进力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整治工作,严禁在职教师校内外有偿授课、乱发资料,严禁学校开设重点班、违规补课,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有偿补课、滥发教辅资料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每年组织开展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评议活动。严厉打击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团县委、县文旅广局、县审计局。
5.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边远山区教师津贴,建立教师、学生表彰奖励长效机制和特困教师救助制度。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昌图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财政、编办、人社、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审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税务、安监、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消防、交通、司法、民政、关工委、妇联、残联、团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检察院、县法院(青少年法庭)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全面协调落实日常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各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全力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合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保证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做到足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并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负责将中小学校建设纳入乡镇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保障学校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步发展。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教师核编定岗工作,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制定学校布点规划和用地规划,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科学合理,规划用地不流失、不随意调整。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强对涉教资金的监督管理。县综治办、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制定方案和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各镇政府要在学校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支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规范涉教检查
严格执行涉教检查准入制度,各单位不得随意进入学校检查,凡涉校检查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报批、登记,分管教育副县长审签,县教育局备案。切实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及时化解各种校地矛盾,依法打击扰乱教育秩序、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危害学校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严格督查落实
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事项、建设项目情况、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全面掌握义务教育发展动态,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各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不力、管理不力、落实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
昌图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