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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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申请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告知单

来源:昌图县教育局 时间:2024-03-14

 

  昌图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告知单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办学申请

申请必须载明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含场地、校舍、设施等)、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

办学章程

网上下载辽宁省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3

办学保证书

1、不得聘用公立学校在职教师授课和管理。

2、所提供的证件必须是真实有效。

4

决策机构成员构成

提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成员构成材料

5

举办者

诚信无不良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

6

校长

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身份证

(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7

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培训学校专兼职教师不得少于5人,聘用外籍教师需符合国家规定,聘用安全管理人员不得超过55周岁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

(要求专业对口)

8

1名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资格证、身份证

(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9

租房合同及房照复印件

(租赁时间2年及以上)

培训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人均3平、舞蹈、戏曲、体育类机构人均不少于5平(教室必须有监控设备)

10

学校资产有效证明,只允许开设一个在登记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验资报告)

启动资金培训中心20万人民币;载明产权(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11

消防安全

办学场所1000平以下由住建局提供消防备案证明

12

党员登记表

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必须有一名党员

(党关系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注:举办者所聘用的校长、教师、财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需现场确认,办理证件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