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昌图县教育局行政处罚公示(8月)

来源:昌图县教育局 时间:2024-09-18

  昌图县教育局行政处罚公示

  (昌图县教育局罚字[2024]第10号)

  机构名称:昌图县秦某某无证无照机构

  处罚决定书文号:昌教罚决字[2024]第10

  违法事实:2024年86日教育局、市监局联合执法检查组根据群众举报到昌图县三江口镇街内民房处进行检查,该民房没有牌匾,现场发现有14名学生正在违规补课,该补课内容为初中九年级英语、物理、化学、语文、数学共计五科,补课时间第一阶段为7月21日至8月1日,第二阶段8月4日至8月6日,共计12天半,收费为每科500元,现场查明补课教师为李某,系举办者秦某某女儿,现场查明有5名学生已经缴费,五科共计缴费每人1900元,5名学生共计缴费9500元,其余9名学生缴费情况经调查学生不了解,在机构内发现有学生上课的书籍和试卷,该机构为无证无照机构,经调查核实,该地点存在违规学科培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罚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条和《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87

  处罚决定机关:昌图县教育局

  处罚内容:责令秦某某停止培训,未消课学费退回,并给予经济处罚共计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