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市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按照安委会部署要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50天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的强力举措,以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的务实作风,推动全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大排查”:通过拉网式、起底式、全覆盖、无死角的深入排查,对全县学校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安全防范、周边治理、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七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彻底把底数摸清,切实把隐患找准。
“大起底”:坚持实事求是,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怕揭短亮丑,组织各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
“大整治”:以消除隐患、解决问题、防范事故为根本目的,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持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清单管理、项目推进、精准问责,狠抓整改、跟踪问效、一盯到底。发现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并按期整改并汇报。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县域内所有中小学、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点、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四、排查整治任务。
1、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排查整治,并且要做到辖区内学校全覆盖。
2、以上排查起底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成势之前。
4、对资金投入较大、短期确难完成的,要及时列入预算,提高处置效率,确保整改质量。在尚未完成整改之前,要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
5、专项整治行动任务于6月24日前完成。教育局将分三组对全县86所学校、附属幼儿园及各镇民办幼儿园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排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专题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做到真排查、真起底、真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将安全隐患整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认真梳理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隐患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岗到人,自上而下拧紧责任链条。
3.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性对策措施,不断深化认识、把握规律、探索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提高对各类风险隐患的辨识、发现、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