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实施昌图县国土空间生态
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科学指引昌图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促进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永续发展,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辽宁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昌图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编制《昌图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阐述了昌图县生态现状和形势,剖析了全县生态修复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生态修复格局、修复分区、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是昌图县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基本依据和行动指南。
各有关部门要将《规划》 作为全县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空间指引,聚焦重点流域和重要区域细化完善任务清单,建立重大项目实施推动和监督机制,确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落实。巩固整顿和规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成果,同时,扩大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附:昌图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昌图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4日
昌图县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规划文本20230508——专家评审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