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
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和办事效率的要求,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加强权力监督和制衡的综合效应。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方便群众的服务机制、简便快捷的办事机制和遏制腐败的约束机制,加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使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确保了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初,我镇召开党政会议,对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下设办公室,承办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调整了以纪检书记、人大主席任组长的监督组。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同时一楼设置了公示栏和公示牌。此外,我们还采用、公示栏、会议、简报等形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政务公开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二、突出重点,明确形式,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对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执行情况、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执行情况、干部任用、考核及奖惩情况、计划生育、财政、民政救济、低保、重大项目建设和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此外,今年我镇还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公开党政领导班子分工的基础上,将各站所及负责人联系电话一并予以公开,方便了群众办事。在公开形式上,除了通过公开栏、会议、信息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外,我们还努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有信息微信平台,推行网上政务公开,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在公开程序上,由镇政府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协调各站、所及有关部门,提供公开内容资料,报领导组审定后予以公布。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财务收支的,一律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检查,一抓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结果及时公开。
三、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务求政务公开工作富有成效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注重创新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作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时镇村两级的各项政务活动,征求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如:我镇配合县政府重点项目多,应给予公开。及时将意见收集整理交有关职能部门去落实,并及时予以公开。(二)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制”“执法公示制”等得到了更好落实,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逐步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大幅度降低,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三)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使得政府的各项施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各类暗箱操作行为,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推动了政府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四)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逐步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五)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政务公开,改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通过参政议政,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给予了大力支持。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借鉴其它地方推行政务公开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镇实际,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搞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把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