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昌图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昌图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订落实措施;研究制订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重点工作;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制订实施方案;协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芦 卫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刘恒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李 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浩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郎士践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继祥 县教育局局长
张国忠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健 县公安局政委
孙 宇 县民政局局长
白晓峰 县司法局局长
高洪君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春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寇连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丛丽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波涛 县水利局局长
任 妍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陈广学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显斌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宏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 峰 县审计局局长
焦迎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凤春 县统计局局长
赵 丹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王中华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周景辉 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分局局长
孙玉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33个镇镇长、2个农垦集团总经理(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75823591。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昌图县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