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重点涝区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昌图县重点涝区治理工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见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LQDpmfGYG26Yqt9MKrxwg?pwd=xial
提取码:xial
(2)查阅纸质报告请联系建设单位,来电索取和查阅纸质环评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2VMY1dTeF9V9jU-bcrk2w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营城子大街18-1号
②电子邮件地址:897133586@qq.com
(五)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图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生涛科长1347013772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