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20至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5810290
通讯地址:昌图县新区嘉泰写字楼东附楼
邮编:112599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辽宁兴中蓄能器有限公司喷漆房项目 |
辽宁昌图经济开发区 |
辽宁兴中蓄能器有限公司 |
铁岭市昌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兴中蓄能器有限公司位于辽宁昌图经济开发区建业大街,本次技改建设内容为拟在现有生产车间北侧新建喷漆房1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新建喷漆房占地面积36m2,员工办公、库房、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均依托现有厂区,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 |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对周围造成的环境影响。 2、本次技改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现有项目试压用水、淬火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有员工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后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项目调漆、喷漆、自然晾干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全封闭并设置进排气系统,外排废气经“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总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苯、二甲苯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 4、项目首选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废活性炭、废滤棉、废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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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昌图金祥宇阳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辽宁昌图经济开发区 |
昌图金祥宇阳建材有限公司 |
铁岭市昌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昌图金祥宇阳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辽宁昌图经济开发区(老四平镇光辉村2013-82号地块),用地面积29767m2,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混凝土生产线,1条机制砂生产线,1条碎石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生产20万m3混凝土、5万吨机制砂及5万吨碎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混凝土生产线废水经搅拌楼南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机制砂洗砂工序废水经厂区东侧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辽宁昌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筒仓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各经23m排气筒排放,混凝土生产线上料与搅拌在封闭搅拌楼内进行,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确保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机制砂生产车间封闭,上料工序、破碎筛分工序、装车过程工序配套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确保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碎石加工车间封闭,上料工序、破碎筛分工序、装车过程工序配套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确保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原料在封闭原料料仓内堆存,配套洒水抑尘装置,机制砂传送带采取封闭措施,厂区地面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洒落,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产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废固化混凝土、机制砂筛分杂物及压滤污泥、洗车平台沉淀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灰、地面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混凝土搅拌工序,废布袋厂家定期更换。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7、厂界外500m范围内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园区及周边地下水水源地2号、3号水源井,水源井30m为半径的圆围成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