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统计局统计法知识问答
来源:昌图县统计局 【字体:

  问:

  什么是统计法?

  答:

  统计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统计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广义的统计法则包括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统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统计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

  统计规章——《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

  问:

  统计法的作用是什么?

  答:

  (1)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2)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问: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和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是统计法基本精神的体现,是统计法所调整的统计法律关系的集中反映,是贯穿于整个统计法律规范,对各项统计法律制度和全部统计法律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准则。

  问: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有哪些规定?

  答:

  《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问:

  统计调查对象哪些行为属于统计违法行为?

  答:

  (1)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2)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3)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5)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6)迟报统计资料;

  (7)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问:

  统计违法最高可处多少罚款?

  答: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

  部分企业担心上报的统计数据被泄露或另作他用而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

  问:

  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前未出示有效证件,我可以拒绝检查吗?

  答:

  可以拒绝。根据《统计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未出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检查。

  问:

  《统计法》规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哪些?

  答:

  《统计法》规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

  问:

  若某企业对某区统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该怎么办?

  答:

  可以向市统计局或者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

  企业发生统计违法行为,其信用会受到影响吗?

  答:

  企业发生了统计违法行为,其信用会受到影响。根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就被认定为统计信用异常、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并将公示相关违法信息,公示期限为1年。如整改不到位被查实的,将延长至2年。严重失信企业将受到相关联合惩戒措施。

  问:

  对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的资料,只要不列出该统计调查对象的名称,可以对外公布吗?

  答:

  不可以。统计法明确规定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需要保密。

  问:

  企业收到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标明法定标识的统计调查表,可以拒绝填报吗?

  答:

  可以拒绝填报。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对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有关统计调查活动。

  问:

  某企业统计人员编造统计数据,该企业统计人员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吗?

  答:

  该企业统计人员此行为已违反了《统计法》第41条,可以对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

  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答:

  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2)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3)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4)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5)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