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加庚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加庚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杰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刘杰的遗产是:
房产坐落:昌图镇北街1组414幢(兴隆世家17号楼)2-12-2号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93.27㎡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昌房预昌图字第YG00005033号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24-79592309
联系人:祁永胜赵东明
昌图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