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昌图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7959231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连辉 |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大四家子镇红石村12林班4小班 |
211224203204JE00001L00000001 |
19.8亩 |
乔木林地 |
昌图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