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我园保育教育工作质量,特制定如下适合本园实际特点的招生制度:
1、每年春季和秋季分两次向社会公布本学期招生计划,具体时间以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为准。招生简章涵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内容。
2、幼儿园根据幼儿年龄分设大、中、小班,根据人数确定班级数和班额,确保每个班级人数合理,保证保教质量。招生年龄为3-6周岁适龄幼儿,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3、入园幼儿家长需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和幼儿所在页)。
(2)妇幼保健院开具的幼儿入园体检合格证明原件。
(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证复印件(首页和接种记录页)
(4)国家规划免疫疫苗预防接种审核查验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入园。
4、入园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填写幼儿信息登记表,包括幼儿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出生地等信息。
5、新入园幼儿需在入园前配合幼儿园录入学籍,已有学籍幼儿需将学籍从原幼儿园转出并在我园办理转入。
6、适龄儿童无任何入园考试或测验。
7、幼儿离园三个月后,必须重新进行体检,方能再次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