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中学生管理制度
来源:昌图县教育局 【字体:

  一、常规纪律与养成教育考核

  1.上课纪律、自习课纪律,根据说话人数多少、声音大小扣2-5分。

  2.课上出入每人次扣2分(老师指派者除外)。提前下课,每人次扣2分。

  3.旷课、逃课每人次扣5分。

  4.上课迟到每人次扣2分。迟到逃跑每人次扣3分。

  5.校园内带手机每人次扣10分。在教室充电每人次扣10分。食堂就餐带手机扣10分。带蓝牙耳机,游戏机等电子产品扣10分。

  6.往教室外倒、扔杂物、泼水,每人次扣5分。

  7.教学楼内打闹、喊叫、跑跳、拥挤、打口哨,每人次扣3分。如果行为过激,每人次扣5分;蹦高触摸监控,每人次扣10分,按破坏公物处理,并通知家长共同教育。

  8.午睡期间学生出入、唠嗑每人次扣3分。

  9.在楼道内玩球类,每人次扣3分,并将球类没收;在走廊、连廊滚动桶装水每人次扣3分。

  10.上课、自习课睡觉、坐姿不正确每人次扣1分,考场睡觉每人次扣1分(按教学要求)。

  11.室内外分担区卫生不干净的,没清扫的;未及时清理场标或者场标清理不彻底每次扣1-5分。

  12.教室内课间时间放音乐扣3分。

  13.三餐以外时间禁止去超市食堂,购买外卖食品,每人次扣3分。往教学楼内带各种食品每人次扣3分。

  14.周一至周五在校不着运动服,每人次扣3分。在校服上染色或乱写乱画,每人次扣3分。随意修改校服,每人次扣3分。

  15.着奇装、留怪发、佩戴首饰、抹红嘴唇、染指甲、化妆者,每人次扣3分。照镜子每人次扣2分。

  16.就餐后不拿走餐盘每人次扣2分。就餐喊叫扣3分。

  17.学生打仗每次扣20分,打仗造成严重后果,涉及到班级记事故一次扣40分。

  18.破坏公物,每人次扣5分;通知家长来校共同教育。

  19.在校内自己或帮助别人推销商品,强买强卖每人次10分。

  20.私自出校门、逃寝每人次扣20分。私改或使用假假条每人次扣20分。

  21.男女生交往过密,每人次扣10分,并找家长共同教育。

  22.往校园内私带管制刀具,每人次扣20分,给予开除处分。

  23.把烟带进校园,每人次扣10分,携带火机,每人次扣5分,在校园内吸烟,每人次扣1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家长来校共同教育。

  24.不按规定时间召开班会的班级,每次扣3分。按时交班会纪实和学校要求的各种材料,缺一次扣1分。升旗,校会等集体活动,不及时认真听广播每人次扣1分。

  25.上课传纸条、不认真听课、玩玩具、玩各种与课堂无关物件,每人次扣2分。

  26.在校内、外喝酒者,每人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记该班事故一次,扣40分。家长来校共同教育。

  27.跳校园围墙进出校园,每人次扣20分,并负责维修。跳楼窗进出教室,每人次扣5分。攀爬楼台、高棚,每人次扣5分。

  28.吵架、骂人、说脏话、在网络上辱骂他人、滋扰生事、威胁恐吓他人等,每人次扣10分,构成事故认定条件之一者,每人次扣40分。

  29.下晚自习后不关灯,不关、划窗户、不锁门,每项扣2分。

  30.教师检查纪律或调查事件时学生撒谎,顶撞老师或出怪声、态度蛮横,不配合老师工作等可以加扣10分。

  31.体育课时学生不按时出班每次扣班级2分。

  32.体育生训练时不按时到场,随意出入教学楼每人次扣1分。

  33.学生到综合楼和实验楼逗留每人次扣2分。去其他年部需拿假条。课间在其他年部或外班门前停留或出入他班,每人次扣2分;如引发事端,每人次扣10分,如引发打仗,按事故处理,扣班级40分。

  34.学生偷擦学校发布的各项通知或政、教两处的各项考核记录,根据情节扣该生所在班级5分,并通知家长共同教育。

  35.在教学楼内上下楼时,学生坐楼梯扶手下滑,每人次扣3分,按破坏公物处理,并通知家长共同教育。

  36.不许学生私自去图书馆东北面小山,学校工作人员将亲自检查或依靠监控检查,发现私自上山的学生每人次扣10分。

  37.学生之间不许私自建群,原来加入的学生群要退出,是群主的学生马上将群解散,学校要严查,学校也会依靠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群主不解散群的,学校调查清楚一律开除,学生不退群的,每人次扣10分,希望学生积极举报。

  二、早、间操考核

  1.上操时,迟到、早退、不着运动服(间操),或穿高跟鞋,每人次扣3分。

  2.学生在队伍中说话、打闹,每人次扣1分;站队不齐,每人次扣0.5分。

  3.每班队伍前排四名同学需要佩戴班标,缺一个扣1分。

  4.体育老师口令下达后,动作缓慢的班级扣1分。

  5.做操不到位,每人次扣0.5分。

  6.做操时,随意偷停或不做操者,每节每人扣0.5分。

  7.做操态度不认真,随意乱做,每人次扣0.5分。

  8.齐步走时,有明显不听乐曲或口令的班级,扣3分。

  9.齐步走时队形混乱的班级,每次扣3分。

  10.无故不上操,每人次扣2分。

  三、卫生考核

  1.室内外分担区卫生不干净的扣1分,没清扫的扣3分。

  2.上课前没完成清扫任务的扣1分。

  3.窗台、棚顶、墙壁、暖气、管道、灭火器不干净的扣1分。

  4.讲桌、黑板、窗户、灯具、橱窗、大镜子等不干净扣1分。

  5.教室内乱贴、乱挂物品者,每次扣1分。

  6.教室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

  7.从楼窗向外倒、扔杂物、泼水,每人次扣5分。

  8.在教学楼内随意吐痰者,每人次扣1分。

  9.乱扔杂物者,每人次扣2分;在校园内嗑瓜子随地扔瓜子皮,每人次扣2分。

  10.往教室内带各种食品,每人次扣5分。

  四、劳动和值日考核

  1.学校劳动,不能按时完成劳动或值日任务的班级,扣1分;没按学校要求时间进行劳动或值日任务,扣3分。

  2.劳动或值日过程中,不遵守纪律,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

  3.劳动或值日时,工具数量明显不足,扣2分。

  4.经催促后仍然未能完成劳动或值日任务,扣3分。

  五、升旗仪式考核

  1.班级队伍必须按时在指定位置站好队,不得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1分。

  2.升旗仪式要求全班学生参加,缺一人扣2分。

  3.升旗仪式过程中,不严肃认真、说笑、打闹者,每人次扣5分。

  4.国旗下讲话稿,升旗结束后交年部,漏交者扣1分。

  5.每周六晚,由下一周升旗班降国旗,不及时者扣1分。

  6.升旗仪式结束后,班级队伍回教室时,队伍不整齐、不肃静,扣5分。

  7.升旗时,班级队伍站队不整齐,扣5分。

  8.每班队伍前排四名同学需要佩戴班标,缺一个扣1分。

  六、住宿管理考核

  1.不按时就寝,每人次扣2分。

  2.床柜、脸盆、物品、用具不按规定摆放扣2分。

  3.行李叠放不整齐扣2分。

  4.不罩床单、被单扣2分。

  5.寝室内不整洁扣2分。

  6.往道及寝室内倒水扣5分。

  7.晚起床每人次扣5分。晚离寝每人次扣2分。

  8.上课期间无假条私自回寝每人次扣5分。

  9.不服从舍务管理员管理,每人次扣5分。

  10.私用电源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1.熄灯后说话干扰他人休息,每人次扣2分。

  12.串舍每人次扣5分。串床每人次扣2分。如引发事端,每人次扣10分,如引发打仗,按事故处理,扣班级40分。

  13.损坏宿舍设施扣5分,并给予相应处分。

  14.就寝后偷用照明看书、玩手机每人次扣5分。

  15.在宿舍内喝酒者,每人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记该班事故一次,扣41分。家长来校共同教育。

  16.把烟带进校园,每人次扣10分,携带火机,每人次扣5分,在校园内吸烟,每人次扣2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家长来校共同教育。

  17.往校园内私带管制刀具,每人次扣20分,给予开除处分。

  18.攀爬楼窗进出宿舍楼,每人次扣20分,家长来校共同教育。

  七、事故认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事故处理,扣41分,不能评为本学期的先进集体。

  1.打仗

  (1)造成伤害

  (2)影响极为恶劣

  (3)被公安机关处罚

  2.破坏公物,凡故意破坏公物均定为事故。

  3.因班级安排失误而造成的失盗。

  (1)值宿生在值宿期间,擅离职守,宿舍财物丢失的为事故。

  (2)值日生、值宿生不能及时锁门、关划窗户,造成本舍、本班财物丢失的为事故。

  4.火灾。由本班学生造成的火灾,无论灾情大小,均为事故。

  5.就寝后,学生从楼上向楼下跳出宿舍或攀爬楼窗进宿舍,均为事故。

  6.强买强卖为事故。

  7.校园欺凌为事故。

  昌图县第四高级中学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说明:

  1.周总分低于60分的班级,不能评为本周“安全文明班”(红旗班);

  2.每周、月、学期按考核总分排列名次,每周按考核由前向后按等额分配,评出三等;

  3.本考核细则,是各班主任指导班级工作,政教处对各班进行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二十不准、十三开除制度规定

  二十不准:

  1、不准吸烟、喝酒。

  2、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3、不准在楼内打口哨、跑跳,大声喧哗。

  4、不准蹦高触摸监控。

  5、不准在上课、上自习期间随便出入教学楼。

  6、不准跳楼窗、爬楼台。

  7、不准迟到、早退、上花课。

  8、不准男生留长发、怪发、染发,女生烫发、盘发。

  9、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

  10、不准乱写、乱画。

  11、不准在校期间无故外出校园。

  12、不准在校内外小摊贩处购买食品。

  13、不准将各种食品带进教学楼。

  14、不准购买外卖食品。

  15、不准将手机带进校园。

  16、不准顶撞领导老师。

  17、不准携带管制刀具入校。

  18、不准赌博。

  19、不准恃强凌弱。

  20、不准向他人推销商品。

  十三开除:

  1、打架、斗殴开除。

  2、破坏公物开除。

  3、漏宿开除。

  4、交往过密开除。

  5、偷东西开除。

  6、喝酒闹事开除。

  7、累计上花课15节以上开除。

  8、勾引校外人员来校闹事开除。

  9、侮辱、谩骂领导、老师开除。

  10、私自出校三次开除。

  11、往校园携带管制刀具开除。

  12、校园欺凌开除。

  13、强买强卖开除

  昌图县第四高级中学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