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为指引,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招生工作,确保程序科学规范,保障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享有平等的入学机会,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严格遵循昌图教育局的招生管理要求,维护招生秩序的规范性。在指定区域内,以教育局下发的新生名单为准。
2.免试入学: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学生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对象
指定区域内适龄学生。
四、招生计划
每年招生计划按照教育局相关要求,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核定的名额确定。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与国家或地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相冲突之处,以新政策法规为准。学校将及时根据新政策法规对招生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招生工作始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