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进程,使医疗价格行为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系统化、现代化,根据国家有关物价管理政策、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
医院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决策,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相关物价管理小组成员参加,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冀凤文
副主任委员:李越、牛佳、杨驰、王立夫
委员会下设:医疗、护理、检验、影像等物价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委员)由以下相关科室组成。
医疗组:王连军(涉及的相关科室主任)
2、护理组:刘跃(涉及的相关科室护士长)
3、检验组:王洪伟、李艳新、孙冲
4、影像组:胡艳明、王跃复、夏忠旭、裴艳、刘敏、杜黎
5、药品设备耗材组:杨雪、刘畅、王丽滨
6、信息组:谷东波
7、医保组:李丽力、秦杰
8、监察审计组:杨帆、梁强
价格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物价科,负责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王立夫
办公室成员:黄智蕾、各科室护士长兼职物价员
二、价格管理制度
1、实行院领导分管,物价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全院各科室具体实施的分级管理制度,由物价科负责全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宣传、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医务组负责医疗行为规范及价格管理工作;护理组负责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监督管理工作;检验影像组负责规范检验、影像医疗行为及价格管理工作;药品设备耗材组负责药品、设备和医用材料的价格管理工作;信息组负责全院医疗收费价格项目的数据管理工作;医保组负责全院医保政策落实、解读及日常监管工作;监察审计组负责督促全院各科室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各科室护士长为兼职物价员,无护士长的科室科主任为兼职物价员,协助物价科开展各项物价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执行省、市、县上级单位收费标准,全面做好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
3、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配备专职物价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不得有少收费、不收费、多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4、科室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新业务、新技术)。由科室报送材料到医务科,医务科报送至卫健委,卫健委批复后拿相关批复材料并填写《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和院长签字后报送物价科,由物价科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费,审批后方可开展。
5、执行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科室随时为在院病人查询费用清单。进一步完善医院价格公示制度,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的公示工作。
6、进一步完善医院患者价格投诉处理制度,在接到病人对有关医疗收费的查询和投诉时,由物价科会同有关科室核查落实处理。
7、物价科负责妥善保管好物价方面的文件资料及各种投诉材料,做好价格档案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