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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政办发〔2020〕13号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
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昌图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图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教育大会工作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切实做到依法控辍、制度控辍、扶贫控辍、情感控辍,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确保教育扶贫基础性工作落地见效,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小学巩固率100%,初中巩固率99.7%以上。
三、主要措施
1. 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一是履行县、镇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政府的职责在于补短板、控底线。县政府成立昌图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镇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镇要全面掌握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广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场所接纳未成年学生。县司法局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县民政局要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县人社局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县市监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县共青团、县妇联、县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2.完善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监控
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各中小学要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反馈制度,班主任及时上报疑似辍学学生情况,包括疑似辍学学生返校上学情况等,学籍管理员根据班主任上报的信息在一周内完成信息标注,及时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真实准确情况。同时,各镇要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尤其要建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建档立卡户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易辍学生档案,发现辍学情况的要及时依据有关法规做好劝返等工作。
3. 关注重点群体,落实资助政策
一是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落实“一人一案”,依靠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途径,逐一安排特殊适龄儿童群体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加强心理辅导,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给予更多的情感呵护。三是要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四是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辍学。发挥昌图县教育基金会作用,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
4. 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情感控辍
一是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要按照基础教育改革标准开齐、开足所有课程,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面向全体学生,不以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学号、排座次;不歧视学困生,不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二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严格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列为考核教师的重要指标。教师要增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切实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问题提高到师德师风的高度来认识。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重要职责,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制止学生辍学。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督导考核,做深做细工作
县政府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各镇政府“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指标。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区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县教育局要摸清学生辍学情况、指导各镇和中小学校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镇、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加强法制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积极向社会和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氛围。要通过标语、板报、墙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法律讲座、班(团、队)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接受教育的权利。
3. 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追究责任
要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各学校的考核体系,县教育局一是要与学校、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中小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建立约谈和通报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学生辍学未能及时解决的,将依法依规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昌图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昌图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成田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瑶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玉杰 县教育局局长
林 森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高 峰 县民政局局长
高 波 县司法局局长
高洪君 县财政局局长
冉 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郎士践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陈广学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 勇 县扶贫办主任
韩洪臣 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
巩金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亮 团县委书记
雷 晶 县妇联主席
张春青 县残联理事长
1.目的: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压实各镇场、相关部委办局控辍保学责任,因镇、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从而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教育公平。
2.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3.意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切实做到依法控辍、制度控辍、扶贫控辍、情感控辍,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确保教育扶贫基础性工作落地见效,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目标或效果:履行县镇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市监局、公安局、文旅广局等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司法局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人社局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完善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监控,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落实“一人一案”;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确保小学巩固率100%,初中巩固率9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