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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政办发〔2022〕11号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规范办理的相关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设项目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前期手续规范办理的相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前期手续规范办理的相关制度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前期手续
规范办理的相关制度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设项目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我县建设项目前期管理提出如下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
在落实施工图审查容缺预审和承诺修改制度的同时,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深化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辽住建发〔2021〕1号)文件要求,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之外的一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可选择将施工图审查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凭证》并开始审图计时。建设单位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凭证》、《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及其它所需材料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如在规定的审查时限内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设单位须暂停施工,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由施工许可证发放单位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撤消施工许可证并按规定处罚。
二、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 申领具备条件。一是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是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是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是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或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凭证、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六是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2. 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完善前期相关手续,特别是招投标和施工图许可证办理相关手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各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规范办理的相关制度的通知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设项目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我县建设项目前期管理提出如下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
二、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完善前期相关手续,特别是招投标和施工图许可证办理相关手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