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昌图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11-18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性质与职能
第三章城市规模
第四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五章城市人口分布与居住发展规划
第六章城市公共中心与公共设施规划
第七章产业发展与布局
第八章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与设施规划
第九章城市绿地系统和水域规划
第十章城市空间景观导引规划
第十一章城市旧区更新发展规划
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十三章环境保护及环卫设施规划
第十四章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六章城市规划的实施措施建议
第十七章附则
附 录
第一章 则
第1条为协调城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时空关系,确定昌图城区的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公用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指导昌图城市建设的法律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建设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3条对本规划的调整、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4条本文本由一般性条文和强制性条文组成。一般性条文是发展的弹性引导条款,强制性条文是发展的刚性控制条款。
1、强制性条文:是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2、强制性条文的调整:涉及对城市规划的重大调整,城市人民政府必须在总体规划基础上,提出调整申请报告,经原总体规划审批机关批准。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审批。
第5条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态度认识发展问题,将资源环境保护与控制作为发展前提,科学预测人口规模,合理进行空间资源配置;上下协调、突出特色;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应对不同阶段的发展问题;突出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以创建和谐社会为最终目标。
1、坚持区域协调发展;
2、坚持以资源和环境保护为前提;
3、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共利益保障;
4、坚持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总目标。
第6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1年);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年);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6、《辽宁省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
7、《昌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5年);
第7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用地范围分两个层次:
1、城区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是指政府实行城乡规划管理和控制的区域。规划区范围之外禁止城乡建设行为,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管理。
本次规划将昌图镇、老城镇、马仲河镇所辖的行政区范围,划为昌图城区规划控制区,简称 “规划区”。
2、城区范围
昌图城区是指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占用的地域,包括昌图镇、老城镇、马仲河镇行政辖区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简称“城区”。
第8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其中: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第9条城市发展总目标
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区域竞争力及区域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扩大服务能力,努力把昌图城区建设成为能够承托全县未来希望的现代化城区,能够支撑全县经济腾飞的产业基地。
第10条城市发展目标定位
1、区域重要经济增长城市;
2、沈铁工业走廊重要节点城市;
3、生态和谐的宜居城市;
4、区域性的流通节点城市。
第11条城市性质
铁岭市的副中心城市,以新兴能源、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化工和换热设备加工产业为主的综合性中等城市。
第12条城市职能
1、大力优化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继续巩固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在城区周边形成绿色食品基地、蔬菜基地。
2、大力提升和促进县域综合服务中心,推动在商务贸易、流通集散和教育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中心服务职能。
3、积极推动新兴能源、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化工、换热设备加工四大主导产业。
4、适机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业。
第13条发展策略
1、区域联动发展策略: 融入、提升
(1)积极融入辽中城市群的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加强与铁岭市的各县(市)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空间与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昌图作为铁岭次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2)积极引导县域的协调发展,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为原则。采用点轴理论和网络经济地域理论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中心集聚、点轴发展、网络演进的模式,形成中心突出、等级分明、分工有序的城镇体系。
(3)加强与沈阳、四平核心经济区的产业对接,扩大产品“出口”能力,提高地区发展的区域竞争力,提升区域地位。
2、产业发展策略:升级、可持续
(1)坚持工业强县战略,确立工业发展的重要地位。
(2)大力发展第一产业,坚持“以工谋农、以农促工”战略,统筹三产发展。
(3)坚持循环经济战略,打造新兴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条。
3、城乡协调发展策略
(1)优化区域、城镇空间形态,寻求经济、社会、生态之间的平衡。通过城乡居民点的集中重组,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突出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的集聚功能,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
将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分为:引导发展村庄、控制发展村庄和限制发展村庄。
引导发展村庄:与城区规划建成区边缘的距离在2公里以上,现状村庄人口规模大于1500人的中心村。
控制发展村庄:村庄与城区规划建成区边缘的距离在1公里以上,现状村庄人口规模大于500人。
限制发展村庄:划入城区规划范围的村庄或距离城区规划建成区边缘1公里以内,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
(2)加快产业积聚,合理配置县域产业发展空间。
(3)转变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方式,发挥资源和资金的最大效益,实现资源共享。
4、空间发展策略:整合、拓展、滚动
(1)整合、有效、有序利用城乡空间的环境资源。强调城区与城市边缘区的协调,构筑城市规划区分工明确的空间结构。
(2)优化城区结构,构筑多层次空间结构。推进西南两镇的壮大,拓展中心城区空间,滚动连片发展。
(3)调整人口的空间分布,积极推进迁镇(村)进城和迁村进镇,促进农村人口的就业和居住向城区集中。
(4)优化功能与空间结构,增强组合效应。
(5)明确空间管制范围,积极推进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空间结构。
5、交通发展策略:分离、构建
(1)分离:远期将过境交通102国道迁离城市中心区,减少对城区交通的干扰。
(2)构建:完善各层级道路路网,通过增大交通供给和加强综合交通治理的办法解决现有交通问题,构建便捷通畅的城市交通网络。加强昌图镇与马仲河镇、老城镇之间的联系。
6、生态发展策略:健康、和谐
以生态健康为目标,加强城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保护河流水域,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控制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与管理,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网络,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的生态环境,实现和谐社会。
第章 规模
第14条城市经济规模
规划近期(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0亿元;
规划远期(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83亿元。
第15条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近期(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20万人,
规划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28万人。
第16条城市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2.7平方公里,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113.5平方米/人;
规划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1.4平方公里,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112.2平方米/人。
第章 第一节
第17条建设控制分区
规划明确划定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和适宜建设地区,用于指导城市开发建设行为。
1、禁止建设区用地面积约313.1平方公里,包括规划区范围内的河湖湿地,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重要的交通市政走廊,城区绿线控制范围,河流、道路和农田林网以及城市楔型绿地。
2、限制建设区用地面积约30.2平方公里,包括规划区范围内内的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蓄滞洪区、地质环境不适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控制区),山前生态保护区,部分城市发展备用地以及绿化隔离地区
3、适宜建设区用地面积约43.7平方公里,包括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区各类城市建设用地和部分城市发展备用地。
第节 与用地布局结构
第18条城市建设发展方向
昌图城区最为适宜的建设发展方向应当集中在沈哈高速公路以西方位。并主要向西南马仲河方位拓展,适当的兼顾西部老城的发展。
城市空间拓展策略
昌图城区空间的拓展策略为“西南拓展、核心优化、整体推进”。
西南拓展:向南发展马仲河片区的建设,成为城区的工业核心片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加工业;向西依托老城镇原有的基底,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及服装加工缝纫业。
核心优化:重点优化老城区,外迁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大力推动生态建设。加强昌图新区建设。
整体推进:昌图新区应当重点发展建设县级行政办公中心;老区应当继续发展和强化县级商业中心的定位,并且与马仲河组团、老城组团有机协调,使其成为城市重要的产业功能片区。
第19条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总体布局结构为“双心、三基、六片区”。
“双心”:专指由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成的城市公共中心。包括昌图新区承载的县级行政公共中心,铁北片区承载的县级商业公共中心。
“三基”:专指昌图县重点推动的三大产业发展基地。主要包括老城、城东和马仲河三大工业园。
“六片”:依次为昌图新区、铁北、铁南、城东、马仲河和老城片区。
1、昌图新区
用地范围:西侧以哈大客运专线为界,东南侧以现状102国道线为界,南、北分别以规划2、29号路为界,用地面积约7.8平方公里。
昌图新区作为县级行政中心的选址地。规划要求继续完善片区内的行政办公服务功能和生活居住功能,适当扩大商业服务规模,建成区级商业中心。
2、铁北片区
用地范围:南北两侧分别以京哈铁路、规划1号路为界,西侧以规划2、22号路为界,东侧到规划26号路。用地面积约5.8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继续完善和加强昌图老区的县级商业中心地位,大力改善铁北片区的居住环境,增加公共绿地面积和文化娱乐设施。
3、铁南片区
用地范围:西侧以规划48、22号路为界,东侧以规划26号路为界,北至京哈铁路,南到规划31号路。用地面积约3.3平方公里。
铁南片区规划建设一处物流园区,同时优化居住生活环境质量,增加生活配套服务设施,适当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文化教育功能。
4、城东片区
用地范围:规划26号路以东至东明村范围内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约2.8平方公里。
以建材加工业为主导发展成为城区内的主要产业基地之一。
5、老城片区
用地范围:是以规划50、53、55、59号路为界的规划城市建设片区。用地面积约4.3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的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城中路两侧,完善区级公共中心。东部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服装缝纫加工业。
6、马仲河片区
用地范围:以现状102国道和规划34号路为界,与铁南片区规划48号路相连接形成的城市建设片区。用地面积约7.6平方公里。
拓展现有的工业、仓储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并集中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基地,积极发展生物化工、医药、机械加工等产业。
第三节用地布局
第20条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布局应有利城市人口的合理分布,同城市的产业布局相协调,在调整完善现有小区的同时与新增居住用地共同规划。居住用地具体布局是:
规划居住用地786.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5 %,人均28平方米。
昌图新区:规划分布人口8.0万人。居住用地245.7公顷,规划建成2个居住区。
铁北片区:规划分布人口9.0万人。居住用地258.8公顷,规划建成3个居住区。
铁南片区:规划分布人口4.0万人。居住用地76.5公顷,规划建成1个居住区。
老城片区:规划分布人口6.0万人。居住用地172.5公顷,规划建成2个居住区。
马仲河居住小区:规划分布人口1.0万人。居住用地33.0公顷。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516.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6.5%,人均18.5 平方米。
1、行政办公用地
城区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在两处:一处为昌图新区的行政办公中心,主要包括县人民政府、县人民代表大会等部门;另一处为集中在政府大路一带的原有行政办公部门,主要包括县人民武装部、县粮食局、县经委、县地税局等行政机构。
2、商业金融用地
主要布置在县级、片区级商业中心及主要道路,主要内容为商贸、零售业,其它如服务业、旅游业、咨询、旅馆、市场等。在城市重要对外交通门户区位安排较具规模的商业服务业用地,用于大型流通和市场的发展需要。
3、文化娱乐用地
将此类用地分为县级、片区级和居住区级。在昌图新区规划18、21号路以东形成县级文化娱乐中心、在片区和居住区公共中心设置区级和居住区级文化设施用地。
4、体育设施用地
新建两处县级体育中心,分别位于昌图新区规划3号路与14号路交叉口以南和昌图第一高中以西,现状102国道以东,转盘附近。合理利用和统筹现状体育设施,重点安排居住区级体育设施用地,用于城市居民的日常活动需要。
5、医疗卫生用地
按照“城市—片区—居住区”三级医疗卫生设施的等级体系布置。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每3-5万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规范化的社区服务机构。
6、教育科研用地
昌图新区北部,102国道以西新建教育园区,同时将县第四高中由老城镇整体搬迁到教育园内。
第21条工业、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71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9%,人均用地面积25.7平方米;仓储用地总面积为7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人均用地面积2.7平方米。
重点推动三大工业园区建设:马仲河片区集中建设银河工业园区,用地面积约447公顷;城东片区发展建材工业园,用地面积约172公顷;老城片区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园,用地面积约62公顷。
仓储物流区主要依托于铁路及102国道布置。
第22条对外交通用地布局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83.9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2.7%,人均用地面积3.0平方米。
1、公路
改造“国道102”线城区段,将其改线至城区边缘,靠近沈哈高速公路侧。
2、铁路
新建哈大客运专线,同时在昌图新区新建火车客运站及站前广场。
第23条道路广场用地布局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449.2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14.3%,人均用地面积16.0平方米。
规划道路网以方格网为基本形式。主干道红线宽40-60米,次干道红线宽24-40米,支路红线宽18-24米。以文化大街、政府大路、规划22号路为城市交通性主干道;文翠路、规划25号路为城市生活性主干道,形成城市道路结构系统。
第24条绿化用地布局
规划绿化用地面积473.5公顷(其中公共绿地220.6公顷),占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5.1%,人均绿化用地面积16.9平方米/人(其中公共绿地7.9平方米/人)。
绿地布局“点、线、面”相结合,以线状绿地形成的网状廊道为基本骨架,串联起大小不等的点状绿地、面状绿地,形成完整的绿地系统。
城市公园主要有:(1)北山公园;(2)新区公园;(3)滨河公园。(4)铁南公园;(5)铁北公园;(6)城西公园;(7)老城公园;(8)马仲河公园。
防护绿地主要有绿化隔离带、高压走廊用地、交通走廊用地。
第25条市政用地布局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面积32.9公顷,占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0%,城区人均市政设施用地面积1.2平方米/人。
规划昌图城区设置两处污水处理厂,分别位于永安堡村西南部和八一水库东南部。
规划在银河工业园区内,拟建66/10KV变电所一座,占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
规划拟建广电大楼一座。
规划在银河工业园区建一座热电厂,占地面积为25ha,规模为2台200MW热电机组。
新建垃圾处理厂,位于规划区外的泉头镇,占地约6公顷。
第章
第26条总体目标与规划原则
1、优先选择生态环境质量优良,能够合理组织各项生活服务功能,并且便于城市居民多种类型城市生活需要的用地,发展城市居住功能。
2、合理疏解老城区居住人口密度,适当降低新发展居住用地的居住人口密度,为优良生活居住功能空间环境的塑造提供物质空间基础。
3、从合理组织各项基础性生活服务功能设施的角度,确定不同居住空间区位的规划居住人口规模。
4、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居住用地的空间分布,大力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性公共服务设施。
5、重点加强老城区居住空间的改造进程,优先推动各种类型经济适用性住房的建设发展。
第27条人口分布与用地规划
规划城区发展形成4大居住片区,按照“片区——居住区——小区”的结构体系进行居住用地组织。对于规划居住人口规模较小的居住片区,可以采用“(扩大)居住区—小区”。
1、昌图新区居住片区
规划居住用地245.7公顷,居住人口规模为8.0万人。主要满足普通型康居住宅的建设发展需要,滨河沿岸地带发展相对集中的小规模中高档住宅,规划建成2个居住区。
2、铁北居住片区
规划居住用地258.8公顷,居住人口规模为9.0万人。满足普通型住宅的建设发展需要。规划建成3个居住区。
3、铁南居住片区
规划居住用地76.5公顷,居住人口规模为4.0万人。满足普通型经济住宅的建设发展需要。规划建成1个居住区。
4、老城居住片区
规划居住用地172.5公顷,居住人口规模为6.0万人。满足普通型经济住宅的建设发展需要。规划建成2个居住区。
另外,马仲河居住小区规划居住用地33.0公顷,居住人口规模为1.0万人。重点发展二类居住,满足普通型经济住宅的建设发展需要。
以上居住用地总面积786.5公顷,人均居住用地28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居住用地中居住区级公共绿地不少于58万平方米,占居住用地的7.5%;居住区级公共建筑用地不少于118万平方米,占居住用地的15%。其中,有中学用地不小于10.5公顷,小学用地不小于14公顷;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每千人不少于3000平方米。
第28条住宅建设要求
住宅建设应当以多层为主,适当发展小高层。除旧区改造或景观节点、轮廓线等其它方面的特殊原因,原则上应当减少高层住宅的建设。
第六章 第一节 公共中心布局
第29条城市级公共中心布局
1、昌图新区县级行政中心
行政办公中心适时的搬迁到昌图新区,严格控制主要道路沿线尚未建设用地,避免县级行政办公设施沿主要干道外向分散布局扩张,逐步推动县级行政办公设施在昌图新区内的相对集中。
2、铁北片区县级商业服务中心
优化和梳理现状县级商业服务中心,加强老城区内开发强度的进一步上升。形成以大庆路(站前大街、影院大街、文化大街之间段)为核心的县级商业服务公共中心。
第30条片区级公共中心
设置满足片区公共服务需要的片区公共中心,主要布置在片区核心地段,包括商业、娱乐和文化服务,以及公园绿地等。
第二节 公共设施布局
第31条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县政府搬迁到昌图新区6号路与20号路交叉口北端,南部为政府广场,占地约0.6公顷,引导未来新增县级行政办公设施在该片区的集中布局。优化片区级公共设施及居住区级市属行政办公设施的发展和布局,每处用地宜控制在0.1-0.3公顷左右为宜。对城市范围内相对成片集中规划的工业生产园区,适当设置必要行政管理办公设施,每处用地以0.1-0.3公顷为宜,并且应当与其它功能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相协调。
第32条商业设施规划
县级商业集中在大庆路两侧,布置各种零售、餐饮业和市场等商业服务设施;在城市重要对外交通门户区位安排了较具规模的商业服务业用地,用于大型流通和市场的发展需要。片区级商业服务设施布置在各个片区的核心地段。居住区级集中商业服务设施的建筑规模控制在15000-26000平方米左右,包括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中型超市1-2家,餐饮、肉菜市场等较具规模的主要商业服务设施。功能区级公共中心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在0.2-0.5公顷左右。
第33条文化娱乐设施
县级文化娱乐中心位于昌图新区,主要包括科技馆、活动中心、图书馆等文化设施。
规划新建县青少年中心,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
昌图县科技馆,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
昌图县图书馆,建设面积1500平方米。
第34条体育设施
在昌图新区规划3号路与14号路交叉口以南,新建一县级体育中心,总用地面积5.4公顷。在昌图第一高中以西,现状102国道以东,转盘附近新建一体育场馆,用地面积2.2公顷,形成县级体育中心。
第35条医疗卫生设施
昌图县医院在原址改、扩建;重建昌图县中医院,同时改造马仲河镇医院。其他县级医疗设施包括120急救中心、昌图镇医院、妇婴保健站、预防保健站等。另外,规划要求每居住区内设置包含门诊和老年人服务中心在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每处用地规模约为0.3-0.5公顷。
第36条教育设施
铁南片区教育产业园区,由县职业中专、昌图第一高中、昌图第三中学、育才实验小学等教育机构组成。昌图新区北部教育产业园区,主要包括昌图县第四高中及其他职业教育机构。另外,合理优化和配置中小学用地。其中,中学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1公里,每居住区设置1-2所中学,用地规模大约为1.5—2公顷左右;小学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500米,每居住区一般配置3-5所小学,一般不小于18班,每处用地规模大约为1公顷左右。
第章 产业发展与布局
第37条发展目标
全国最大的换热设备产业基地、辽宁省最大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之一、铁岭市重要的能源化工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农副产品加工、新兴能源、生物化工、换热设备加工四大优势产业。
第38条发展原则
1、充分发挥产业基础优势、交通区位优势和资源特点优势,正确处理好集中型产业和零散型产业、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促进区域产业协作体系的合理布局。
2、以土地、水和能源等生态型基础性资源构造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体系,优化产业配置,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目标。
3、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的能力,将新技术革命成果充分应用于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高产业的技术含量和劳动生产率,努力承接沈阳科技高地的技术扩散效应,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扩充,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
4、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增强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引导和调控职能。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指导,实现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与产业的合理布局。
第39条第一产业
调整(重点是扩充)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实施规模经营,建设产业集群,向二产、三产延伸,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加工农业、观光农业。
规划区内的平原地区:
重点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以基本农田保护为基础,结合大地景观建设,优化景观生态格局,改善城市总体生态环境。加强高效玉米、优质水稻的生产能力,提高产品品质。尽快在马铃薯、花生、大豆等经济作物和无公害水果、蔬菜等方面树立绿色农产品品牌,加快建设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规划区内的山区:
依托山林资源和本地条件,重点建设生态林工程和经济林工程,巩固生态屏障基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退耕还林(草)、退宅还林。
第40条第二产业
形成一个“一带、三园区”的工业布局形态。
一带:沈哈产业带
以昌图城区为中心,南部银河工业园区为支撑打造一条以农副产品加工、建材、生物化工、装备制造业及能源工业为主的综合产业轴带,主要包括昌图镇、老城镇、马仲河镇延伸至县域老四平、泉头、满井、毛家店等。
三园区:马仲河银河工业园区、城东工业园、老城工业园。
1、马仲河银河工业园区:主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化工、机械装备制造及能源工业等产业。
2、城东工业园:重点发展建材工业。
3、老城工业园: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服装加工缝纫业。
第41条第三产业
重点扶持商贸、物流、旅游、职业教育和社区服务等产业。
1、商贸物流业
加强商贸流通业在昌图第三产业中的地位,做大交易市场,拓展新建昌图农产品集散市场和瓜果蔬菜批发市场,加快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不断扩大规模,逐步建立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2、基础服务业
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构建信息化、网络化城市,打造信息服务平台,为地方产业发展做导航器。
3、商业金融产业
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业,建立健全金融保障体系和企业风险保障体系,加强地方经济发展抗风险能力。提高中介服务专业化、市场化程度,发挥其组织性、公共性、效率性等特点,同时有计划的促进科技信息、法律咨询、会计、广告、婚介、房信等组织发展,建成较为完善的中介、咨询服务体系。
4、旅游业
以太阳山风景区和北山公园为中心,建设集游览、餐饮、休闲娱乐、住宿为主体的山水风光旅游区;结合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规划建设各类种植业生态园区、畜牧业观光园区以及种养植相结合的循环经济园区,打造绿色精品旅游线路。
5、教育产业
昌图新区北部规划一处教育产业园区。将教育科研单位、高中、职业技术学校集中布置在教育产业园内。
第章
第42条城市交通发展战略
1、加强昌图与西丰、开原、铁岭等城区的联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区域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促进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
2、大力推动公交优先战略。重点加强与周边城镇的公交联系;以及城区内部各片区配套公交线路建设;同时还应当结合城市功能布局拓展,推动公交线路网络的布局优化。
3、采取差别化的交通政策,通过交通需求管理手段对城市交通实施引导和调节。特别是昌图镇,在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同时,加大对小汽车和三轮车的交通管理力度,提倡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
4、强化交通需求管理,加大地下停车场的建设力度,分区域采用不同的供给标准和收费标准。严格控制路上停车,促进停车设施的充分利用。
第一节
第43条规划原则
1、综合考虑近期和长远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和调整优化各项城市对外交通设施。
2、综合考虑不同对外交通运输方式特征,构建多种对外交通运输方式相协调的网络化体系,发挥整合效应,显著提高城市整体对外交通疏运能力。
3、合理布局城市对外交通网络体系,实现城市内外交通适当分离、分工有序和衔接舒畅的有机结合,避免城市内外交通功能的混杂和互扰。
第44条铁路交通
哈大客运专线昌图城区段线路总长约15公里,并在昌图新区设有站场。
第45条公路交通
1、102国道外迁
远期完成102国道的外迁建设,达到一级公路标准,实现过境交通不进城的目标。
2、城市主要出入口
(1)高速公路出入口:
保留现状昌图镇南部的1个沈哈高速公路出入口,建议在沈哈高速马仲河(东大营村)段设一高速公路出入口。
(2)102国道出入口:
一处为向南往沈阳方向的102国道与现状102线马仲河入口交叉口处;一处为向北与规划1号路连通处出入口。
(3)城市道路出入口:
昌法线为连接昌图镇与老城镇,通往亮中桥方向出口;规划59号路为通往太平方向出口;规划28号路作为昌图城区通往西丰方向的主要出入口。
3、长途汽车客运站
保留位于火车站西侧的现状长途客运站,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达到一级站标准,总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
老城片区设置普通公路客运站,达到二级站标准,用地规模为1公顷,主要满足长途客车的临时停泊载客和短途客运的需要。
第二节
第46条规划原则
1、顺应地形地貌特征和城市功能布局需要,完善道路网络的等级体系和布局规划,重点加强片区间的相互连接、片区内部道路系统优化、道路交通设施配套。
2、重点加强包括停车场库在内的重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布局规划和管理,促进城市动静交通的有序协调发展,提供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
3、合理安排城市广场的布局,结合旧城改造适当加强老城区内的城市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的建设。
第47条道路规划
1、路网规划
(1)昌图镇和马仲河镇的路网结构可概括为:“两横、五纵、一环线”。
“两横”:是城市内部的贯通性东西走向主干道。其一为规划6号路-滨河北路-规划28号路构成,全长约5.7公里;其二是由文翠路与现状102线八一水库段构成,全长约6.6公里。
“五纵”:是城区内部的贯通性南北走向主干道,分别为规划3号路-48号路、规划46号路、规划25号路、文化大街和现状102线南北向穿越城区段。
“一环”:由环绕昌图镇、马仲河镇外围的规划1、14、43、及新老102线组成。(2)老城镇的路网结构可概括为:一横、两纵、一环线。
“一横”:是城市内部的贯通性东西走向主干道,即连接老城镇与昌图镇的昌法线城区段(即城中路),是两条外环线的主要连接道路之一。
“两纵”:是城区内部的贯通性南北走向主干道,分别为西小桥路、文化路。
“一环”:是环绕老城镇外围的规划50、54、55、59号路
2、路网体系
规划城市道路包括3个等级,分别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规划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40-60米,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机动车道一般为6条。
规划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24-4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机动车道数量一般不少于4条。
规划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8-24米,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机动车道数一般为2条。
3、道路交叉口规划
道路交叉口通行能力是整个道路系统通行能力的关键,以平面交叉形式为主,主干道与铁路之间为立体交叉。
第48条城市广场和停车场规划
1、广场规划
规划建设城市广场5处,总占地9.5万平方米,人均广场用地面积0.3平方米。其中休憩、集会广场3处,3.9万平方米;交通广场2处,5.6万平方米。
2、 停车场规划
规划在城市公路出入口和大型公共设施附近修建社会停车场20处(其中10处为地下空间利用结合建停车场,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总用地28.0万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停车场用地面积),人均社会停车场用地1.0平方米。
第49条城市其它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以0.9~1.2公里服务半径布置公共加油站,每处用地在0.12~0.2万平方米左右,共计布置加油站14处。
第50条公共交通系统
规划期末2020年昌图城区公交需求量为180-235台。
按环线、支线建立公共客运线网结构,形成大、小两环线和东西一支线。
城区共设置首末站三处、保养场两处、综合停车场两处。
在规划8号路与46号路交叉口西北和文化大街与规划4号路交叉口附近建两个公共汽车停车场(含保养场、兼公交首末站),占地约2.0公顷。
在规划28号路公交三号线末端建一处大型公共汽车首末站停车场,并在城市生活性主干道路开设公共汽车专用道路。
第章
第51条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绿地系统概括为“两环、三廊、四带、七核、多点”的总体格局:
“两环”:其一是由环绕昌图镇、马仲河镇外围环线两侧防护绿地组成的环城绿化隔离带;其二是环绕老城镇外围环线两侧防护绿地组成的环城绿化隔离带;
“三廊”:是指由文化大街、滨河北路、城中路三条主要的景观路构成的绿化景观廊道;
“四带”:分别为沿沈哈高速、京哈铁路、哈大铁路专线两侧的生态控制绿带和滨河带状公园形成的绿带。
“七核”:指北山公园、铁北公园、铁南公园、新区公园、城西公园、老城公园和马仲河公园;
“多点”:以绿化网络为依托形成的,便于居民活动休憩的点状公共绿地,以及散布于各类开发建设用地内的附属绿地。
第52条公共绿地规划
1、滨河绿地
规划重点推动城区段滨河河岸改造和公共绿地建设,成为规划建成区内的重要滨河公共绿带。
2、城市公园
规划城市公园分为“城市—片区—居住区”三个等级。
城市级公园一般应为开敞性设计,以绿化为主,可适当设置小型公园广场,以方便居民使用。规划市级公园3处;
片区级公园主要为所在片区服务,一般应为开敞性设计,以绿化为主,可适当设置小型公园广场用地,以方便居民使用。规划片区级公园5处;
居住区级公园原则上每处公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1公顷,宜2-4公顷。绿地应重点考虑服务半径需要,每处服务半径一般为0.5-1.0公里左右。
城区主要公园规划一览表
编号 |
名 称 |
位 置 |
面 积 (万m²) |
分类分级 |
服务半径(m) |
1 |
北山公园 |
铁北片区北部山体、文化大街东、站前大街西 |
28.9 |
综合市级 |
2000 |
2 |
新区公园 |
规划3号路与8号路交叉口西部 |
34.3 |
综合市级 |
2000 |
3 |
滨河水上公园 |
城关河 |
24.1 |
专类市级 |
2000 |
4 |
铁北公园 |
山北变电所以南 |
14.9 |
综合区级 |
1500 |
5 |
城西公园 |
规划14、46号路交叉口以东 |
12.9 |
综合区级 |
1500 |
6 |
铁南公园 |
文翠路与规划25号路交叉口西南部 |
13.8 |
综合区级 |
1500 |
7 |
老城公园 |
文化路与规划52号路交叉口西北部 |
10.2 |
综合区级 |
1500 |
8 |
马仲河公园 |
规划33、36号路交叉口北部 |
9.0 |
专类区级 |
1000 |
合 计 |
148.1 |
3、街头绿地
规划街头绿地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500米。每处街头绿地原则上不应小于400平方米,最狭窄处不小于8米,且绿化占地比例不小于65%。
第53条生产防护绿地规划
生产防护绿地主要包括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生产绿地建议充分利用片区间和城市周边山地的生态控制绿地设置,不纳入城市建设用地。防护绿地为沿道路、铁路等有关设施必须设置的防护用地。
1、 道路绿地
主要是城市主干道路及部分交通流量大的次干道路红线外两侧绿化带,绿化带单侧宽度分3种,即5米、10米和20米(城区规划道路情况表中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
2、 河流绿地
规划滨河两侧防护绿地宽度不小于25米,大多作为滨水公共绿地处理。
3、其他防护绿地
(1)京哈铁路两侧防护林带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30米。在用地充足区段,防护绿地宽度不小于150米;
(2)大型变电所周围设置可结合进出线要求,设置30—50米宽的防护林带;
(3)污水处理厂周围设置20—30米宽的防护林带;
(4)高压走廊按电压等级控制走廊宽度;
(5)产生有害气体以及污染性工厂应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小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
(6)其它需设置防护绿地的设施,应当根据相关标准在设施用地范围内进行设置。
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宽度控制表
线路电压等级(KV) |
走廊宽度(m) |
220 |
30~40 |
66 |
15~30 |
注:架空电力线路走廊范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电力无关的建设行为,且不得栽植高大乔木。
第54条附属绿地规划
1、居住绿地
新建居住用地内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建设的居住用地内的绿地率不应低于25%。居住绿地内的绿化种植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2、 单位附属绿地
(1)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金融、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不小于20%;
(2)产生有害气体以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
(3)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机关团体、文化设施、部队、科研设计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4)宾馆、商业、商住、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绿地率不低于20%。
(5)属于旧城改造的上述项目,绿地率可以降低五个百分点。
第55条郊野公园
规划建设松山、银河两处郊野公园,总面积约306.4公顷,对城区的城市公园绿地进行有效补充。
城区郊野公园一览表
名称 |
面积(万m2) |
主要内容 |
松山公园 |
219.6 |
疏林、草地、休闲 |
银河公园 |
86.8 |
疏林、草地、休闲 |
合 计 |
306.4 |
第56条河流水面保护规划
城关河应当在满足防洪要求基础上,积极进行河道整治,以及污染防治工作。
对于沿河岸线,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建设,尽可能尊重现状河道流向,适当整治并改造狭小河道断面,建设相对平顺的河道岸线。在公共活动和居住等主导功能区段,可以在不妨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设置橡胶坝。
第57条城市绿线及控制要求
确定计入总体规划阶段的绿地范畴的各类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以及未计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城市生态控制绿地,以规划绿地边界作为总体规划阶段的绿线。
对于纳入绿线范围的绿地只允许进行绿化建设,除国家重点建设等特殊原因外,不得改为他用。
对于总体规划阶段划定的绿线,可以在下层次规划中根据地形和现状建设,以及其它合理原因进行适当变更,但是绿线确定的绿地规模,原则上不得随意缩小。
第58条城市蓝线及控制要求
1、城关河以总体规划阶段确定的滨河堤岸范围内作为禁止建设地带,严格禁止一切可能影响行洪断面的建设行为,枯水期内仅允许种植或设置少量低矮植物;
2、河流两侧防护绿带外侧范围内作为严格控制地带,除必要的小型景观性设施,或者水利设施建设,禁止永久性的建设行为,同时应当大力加强绿化;
3、对河流两侧防护绿带外侧100米纵深地段,纳入协调控制范围。对于该范围内的建设行为应当进行重点监管和审批,避免开发建设行为损害河道安全和河流堤岸。根据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该范围边界应作为城市蓝线范围进行控制。
第章 城市空间景观导引规划
第59条总体发展目标与战略
1、切实保护对于城市景观塑造具有重要意义的山、河、城等重要景观资源要素,并且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在总体层面上构筑体系完善的城市整体景观风貌。
2、构筑“两环、三廊、四带、七核、多点”的城市整体空间景观体系。
3、对于纳入城市整体空间景观体系的空间景观资源和控制对象,应当尽快落实控制原则,并切实加强开发控制等各类建设活动,避免不适宜开发建设活动造成景观破坏。
4、城市空间景观的塑造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地方文化传统相结合,并且应当有机融入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
第60条景观区及其导引规划原则
将城区划为生产功能主导景观区、居住功能主导景观区和生态功能主导景观区。
1、生产功能主导景观区
明确能够凸显工业文明的景观标志点,重点加强环境整治和绿化种植,塑造新型工业生产景观风貌。
2、居住功能主导景观区
(1)老城区应当重点加强城区景观环境的改善,包括老建筑物的外观维护,建成公共空间环境的维护与更新。
(2)新发展地区应当从加强建成地区整体景观特色的角度出发,避免建设性破坏行为的发生。
(3)通过地区性整体景观环境的塑造突出整体性景观特色,结合一些重点景观节点大力推动具有鲜明标示特色的环境或建筑的开发建设。
(4)对于以居住生活为主要特征的景观地区,应当重点加强和谐人文环境的塑造。
3、生态功能主导景观区
已经划定为生态控制绿地的地区,以及城市内部的河流、大中型公园等用地,均作为生态功能主导景观区。规划要求重点加强该景观区内的现状山体地形和绿地水面保护,在一些主要山体周边设定控制地段(景观界面)。绿化景观的塑造应当重点以地方性的乔木类植物为主,局部山体脚下可以适当开辟部分以绿化为主的公共活动场地。
第61条景观轴及其导引
1、文化大街景观轴
街道两侧建筑底层(1—2层)立面处理宜精巧、秀丽,每条路必须各具特色,以灯饰、铺地、电话亭、果皮箱、座椅、树种区别。
2、规划20号路景观轴
逐步发展成为城市重要公共建筑的展示景观轴线,风貌特色宜大气壮观。
3、城中路景观轴
58号路以东重点规划布局大型工业建筑物,建筑突出简洁、明快、大气的造型风格;58号路以西区段,重点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单体建筑灵活布置。
第62条景观带及其导引
1、环城山岳景观带
应突出生态功能。合理选择植物物种,通过人工装配,形成季相、林分分布合理的生态群落。
2、滨河景观带
城关河应当采取综合性手段尽快实施改造进程。主要包括水质改善、河道整治、岸线设计和改造、沿河防护绿带和公共绿地建设、沿岸建筑物整治和调整规划等方面。对于临河建筑物应当重点进行建筑高度和建筑体量的控制,通常对于紧临河道的建筑物应当以多层为主,禁止过高,或者体量过大建筑的直接临河发展建设。
第63条景观界面及其导引
1、构成界面的山体林地一侧,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建设行为,保障山体林地的开敞通透。
2、构成界面的城区一侧,应当对构成界面的建筑物进行建筑高度、体量方面的重点控制。同时,应当严格控制界面建筑物的临界建筑宽度,确保山体林地与建成区的渗透关系。
第64条景观节点
1、门户性景观节点
确定以沈哈高速公路出入口、昌图铁路客运站、新区站前广场为门户节点。
2、公共性景观节点
重点加强绿地或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以及周边的公共建筑的开发建设,塑造开敞公共空间与适当聚集公共建设交融的繁荣城市公共生活景观特征。
第一城市旧区更新发展规划
第65条改造目标与规划原则
1、应当充分认识到旧区改造对于有效改善城市整体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作用。同时,还应当充分认识到旧区在城市发展历史进程中的重要文明传承作用。
2、在改造目标方面,应当明确以合理优化城市功能空间布局,显著改善城市整体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避免片面或者错误目标对旧区改造更新进程的不正确引导作用。
3、在改造途径方面,在总体上坚定推动旧区更新改造的同时,也应当避免片面的完全推动重来的大规模改造方式,而是采取循序渐进和多种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坚持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
4、在改造方法上,应当特别注重通过更新改造,推动旧区功能结构的合理优化,道路体系的完善,增加公共停车场地,增加中小型绿地公园等公共开放空间。同时,还应当确定合理的住宅更新改造标准,适当疏解旧区居住人口,重点加强各类居住配套性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提升旧区居民综合居住水平。
5、在旧区改造进程中,应当特别注重控制改造后的整体开发强度,避免过高开放强度对旧区整体环境质量的影响。
6、对于纳入旧区范围内的地块再开发,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当调整包括地块容积率、绿地率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详细要求应当根据昌图县有关规划管理规定最终确定。
7、旧区改造应当特别注重对原有邻里关系和生活方式的研究,注重城市文明的历史传承。同时,在渐进的更新改造进程中,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注重具有标识性空间场所的保留和保护,为历史记忆的延续提供物质空间载体。
8、在运作过程上,应当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行相结合的原则,推动旧区更新改造的健康运行。
第66条旧区范围及更新重点
1、铁北片区
确定铁北片区东部,城关河两侧及102线以东周边用地划定为铁北旧区范围,总用地范围大约为3平方公里。对于铁北片区的旧区更新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重点推动居住生活区内的工业企业外迁进程,特别是一些重点污染性企业和较大占地规模的工业企业,如玻璃制品厂、县新世代散热器厂等工厂。随着这些中、小型占地单位的外迁,根据合理规划布局结构需要,进行居住及其配套功能的规划布局的建设。
(2)大力推动旧区范围内的道路网络体系化拓宽和改造。在现状路网基础上,拓宽并延伸文化大街、规划6号路—滨河北路,使之成为城区中的交通性道路。提高旧区道路等级,同时在新改造地区,大力建设配套公共停车场地,同时实施严格监管措施,避免机动车乱停放,有效改善旧区交通状况。
(3)随着更新改造的进程,结合规划布局结构,合理安排公共绿地和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有效改善旧区的配套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旧区综合生活环境质量。
2、铁南片区
确定铁南片区的旧区范围为文化大街以东、铁南路两侧的用地范围,是现状主要的生活功能用地,总用地范围大约1.5平方公里。
确定今后更新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大力推动旧区范围内的道路网络拓宽和改造。在现状路网基础上,延伸文化大街、文翠路使之成为旧区中的主要道路,提高城区道路等级。
(2)结合旧区改造,大力增加公共绿地和各类居住配套性公共设施,显著改善旧区居民的整体生活环境质量。
3、老城片区
确定老城整片区规划用地为旧区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4平方公里。
确定今后更新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大力推动旧区周边,以及旧区范围内的村屯和其它三类、四类居住用地的改造进程。
(2)结合旧区改造,大力建设旧区内的公共绿地,适当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旧区居民的综合生活环境质量。
(3)适度控制旧区更新过程中的再开发强度,避免旧区更新后整体开发强度的显著上升对于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造成更大压力。
第十章
第67条给水工程
1、规划确定生活用水标准:近期110L/人·d,远期130L/人·d,供水普及率为100% 。消防用水量确定为:昌图、马仲河近期为45L/s,远期为55L/s;老城镇近期为25L/s ,远期为35L/s并按同一时间内有二处发生火灾,灭火持续时间2小时用水计算。
2、规划昌图城区总需水量:近期为7.24万m3/d,远期为11.5万m3/d,其中:昌图、马仲河需水量:近期为5.58万m3/d,远期为10万m3/d。 老城镇需水量:近期为1.06万m3/d,远期为1.5万m3/d。
3、昌图城区供水水源仍为南城子水库水源,近期建设水源二期工程。
并在规划期内再扩大南城水库水源的规模,增加取水量1.5万m3/d,使该水源总供水能力达到11.5万m3/d。
老城镇近期在距镇区5km的胜利村或南桥水库附近新建一处水源,取深层地下水,水源设计供水能力为1.1万m3/d,占地0.7ha,规划采用微机调频供水。远期由南城水库水源供水。
4、规划保留现状净水厂,规划期内扩建净水厂的供水规模,远期供水能力达到11.5万m3/d,用地达到7.0ha,保留现状北山上高位水池及北山小学西侧的加压泵站。
5、规划远期内再铺设一条由南城水库水源至净水厂的输水管道,输水管道走向可与现状输水管道平行铺设。
6、城区内给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与枝状管网相结合的布置方式,近期以枝状为主,远期逐步连成环网。对不能满足供水需要的管网要按规划进行改造。
7、规划在昌图镇西部、八一水库以北和新民农机北侧各设置一座给水加压泵站。
8、消防采用低压供水系统,与生活给水共用同一管道,为满足消防需要,在给水管道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地埋式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
9、规划要做好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污水要进行深度处理,考虑中水回用,今后新建工业要发展高科技、低能耗、节水型工业,远期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达到70%以上。
第68条排水工程
1、规划确定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新建区域要严格按规划要求采用雨、污分流制;对现状建成区的合流排水系统,逐步改为雨、污分流系统。
2、污水系统
(1)污水量按给生活、公建和工业用水之和的85%计算,则污水量近期为4.6万m3/d(昌图、马仲河为3.9万m3/d,老城镇为0.7万m3/d),远期为8.1万 m3/d(昌图、马仲河为7.05万m3/d,老城镇为1.05万m3/d)。
(2)规划昌图城区设置两处污水处理厂,分别位于永安堡村西南部,和老城镇的西部。污水处理厂级别均为二级处理,处理后的水灌溉农田或排入水体。污水处理厂规模:永安堡村西南部近期为3.9万m3/d,远期为7.05万m3/d,占地8.5ha;老城镇近期为0.7万m3/d,远期为1.05万 m3/d,占地1.3ha。
(3)污水管道根据地形地势,结合规划道路布置。昌图镇污水主干管沿城关河两侧布置,西部工业区主要沿铁路东道路布置,老城镇污水主干管主要沿城中路北路布置,收集的污水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5)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医院污水和有污染的工业废水须经源内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道。
(6)根据地形地势,本区设置四座污水提升泵站,一座位于城区北部,二座位于西部工业区内,另一座位于马仲河污水处理厂西南侧。
3、 雨水系统
(1)本地区采用铁岭市暴雨强度公式
q=1974(1+0.82lgP)/(t+11.5)0.75 (L/ s. ha)
雨水管渠设计流量公式:
Q=ф·q·F
式中:P—重现期(年) 干管P=1年 支管P=0.5年
t—集水时间(分钟)
F—汇水面积(公顷)
ф—径流系数取ф=0.5
按照以上两式,即可得出雨水量和排雨水管渠的过流断面。
(2)根据地形地势及用地布局,本区划分为3个排水分区。雨水管渠结合规划道路布置,共设置77个雨水排出口,将雨水就近排入水体。
第69条电力工程
1、中远期,规划在马仲河镇与昌图镇之间,新开劈的工业园区内,拟建66/10KV变电所一座,占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
2、66/10KV变电所之间,要建成环网,66/10KV变电所的10KV主干线路之间,设有联络开关。
3、从老城66/10KV变电所,配出10KV老城工业电力线路一回,为老城工业园区供电。
4、城区内的主要道路和繁华商业街,应逐步将架空电力线路,改造为地下电力电缆埋地暗敷设。
5、新建的住宅楼房小区内的供电,应采用电力电缆埋地暗敷设。配电台区选用箱式配变电站。
6、逐步按规划路径调整与改造,影响城区发展建设的66KV、10KV电力杆路。
7、城区内的66KV和10KV同路径的电力线路,要选用钢管杆塔,并同杆架设。
8、通过城区内的66KV电力线路,须留出高压走廊,其宽度不小于15米。
第70条电信工程
1、加强网络功能建设,积极为城区各部门信息处理系统提供高效的信息传输大通道和可靠的通信平台
2、按规划路由逐步调整,局部影响城区发展建设的各通信公司(局)的通信线路,原则上所有的通信线路,均应统一敷设在道路的一侧。
3、应逐步拆除架空明缆通信杆路,埋设地下通信电缆管道,达到城区内主干道路及繁华地带逐步完成通信线路无杆化。
4、大力发展移动通信,可视电话,宽带网络,在人口密集的街区,设置IC卡电话亭。
5、在马仲河镇与昌图镇之间,新开辟的工业园区内,其通信线路均采用通信电缆管道埋地暗敷设。
6、拟建广电大楼一座。
7、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数字电视和空中网络传输。
8、加强邮政形象建设,改造城区内邮政窗口网点,增加自动取款机,增强服务功能。
9、建成快速高效的现代化邮政网,面向市场、适应市场,为社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优质服务。
第71条燃气工程
1、规划优先考虑城市居民的生活炊事用气,并尽量满足学校、幼儿园、旅馆、饭店等公共建筑用气(不包括工业企业生产用气量)。
2、不能一次建成的燃气管网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分期实施,注意近远期相结合,综合利用与改善环境相结合。
3、城市新开发小区应全部实行管道供气。逐步将城市住宅老楼改造完毕,取消液化气钢瓶用气,实现管道供气(远期可允许少量零散用户或公建用户使用)。
4、马仲河镇不考虑集中供气(保持液化气钢瓶用气方式),当条件成熟时,在远期可考虑采用集中供气。
5、气源厂远期规划总用气量约5.45万米3/日(不包括马仲河镇供气量)。
6、在昌图镇区北侧新建天然气储配站,近期采用汽车槽车从调兵山运输天然气。远期可采用辽河油田的天然气和长输管道天然气或俄罗斯天燃气作为主要气源。
7、燃气输配系统采用中低压两级管网系统。
8、规划调压站的作用半径应控制1Km以内,建在用气比较集中的地方,其服务户数为3000~6000户。规划调压站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
9、在城市实施燃气管网集中供气前,保持液化气瓶装站供气方式,待规划的燃气系统形成后,要逐渐减少液化石油气罐的运输量。
第72条供热工程
1、近期采暖综合热指标取为61 w/m2,远期采暖综合热指标取为55 w/m2。
2、昌图城区划分为两个供热区:1大热电供热区,包括昌图镇、马仲河镇和银河工业园区,规划采用2台200MW热电联产机组和调峰锅炉房进行供热。2老城镇供热区,由于老城镇距离银河工业园区的热电厂位置较远,相对比较独立,采用集中锅炉房进行供热。
3、预计“大热电供热区”远期规划采暖面积为1322万m2,“老城镇供热区” 远期规划采暖面积为234万m2。
4、在银河工业园区中部规划一座热电厂(占地面积为25ha),规模为2台200MW热电机组,可提供采暖基础负荷为480MW,解决采暖面积约873万m2;另外热电机组可提供蒸汽负荷约100t/h,待工业园区企业落实后,其蒸汽负荷可满足工业企业生产需要。
5、在马仲河镇北部新建1台29MW热水锅炉房,在昌图镇城区西北部新建2台58MW热水锅炉房,在东南部工业区新建2台58MW热水锅炉房,近期作为各区域的热源,远期作为大热电的调峰锅炉房。东部的两块工业用地规划自建1台29MW热水锅炉房实现供热。
6、在老城镇东北部新建一座3台58MW热水锅炉房,热源和相应管网可分期建设。
7、为解决目前新开发小区的供热问题,近期必须扩建各供热企业锅炉房容量,相应管网均采用直供低温水系统。
8、采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温水二级网供热方式,一级热水网参数130°C/70°C,二级低温水网参数80°C/60°C。
9、热水管道采用热水直埋预制保温管,热水一级管网为有补偿直埋敷设方式,热水二级管网采用无补偿直埋敷设方式。
10、换热站绝大多数为新建,少量利用现有的锅炉房建筑物。换热站最大供热面积30万m²,一般为15-20万m²,最小不低于5万m²。换热站供热半径应控制在500m以内,最大不超过1km。
第十章 第一节
第73条环卫公共设施规划
(1)废物箱
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出入口及道路两侧设置废物箱。设置间距:人流密集的公共建筑区域的街道25-50米;主、次干道、快速路的车道50-8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80-100米。
(2)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应超过80米,可放置活动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
(3)公共厕所
共需公厕100座,每座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规划近期水厕率达到35%,远期水厕率达到100%。
第74条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
(1)生活垃圾转运站
设置普通垃圾转运站35座,每座服务半径300-500米,与相邻建筑间距大于5米,周边绿化带宽度大于2米,占地20平方米。
在文化大街与现状102国道交叉口西南端建一座大型垃圾转运站,日中转量600吨、存量1500吨。周边绿化带宽度大于10米。
(2)粪便处理站
在规划垃圾处理厂附近建1座粪便处理站,其周边设置宽度大于10米绿化隔离带。
(3)垃圾处理厂
垃圾处理厂位于老城北部靠山屯,红顶山水库下游,占地约6公顷,周边绿化隔离宽度不小于30米。
第75条实施规划保证措施
1、应按城市人口千分之三配备环卫人员,近期需要600人,远期共需840人。
2、应按城市人口万分之2.5配备环卫车辆,近期需50台,远期共需70台,应配备大吨位、压缩密闭车辆。
3、按服务人口1万人左右设1处环卫工人休息场所。
4、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由生产单位自行处理或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危险废弃物统一保管、统一处理,达到零排放。
第二节
第76条环境功能分区及质量目标
1、环境空气质量要达到国标二级标准。
2、城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分区,执行国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相应类别的标准(环境噪声分区见环保环卫规划图),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
第77条环境建设目标
城市环境建设目标
期 限 指 标 |
近 期 (%) |
远 期 (%) |
城市集中供热率 |
100 |
100 |
城市燃气气化率 |
- |
100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100 |
100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
100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50 |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
100 |
100 |
环境噪声达标率 |
100 |
100 |
汽车尾气达标率 |
70 |
90 |
第78条实现环境目标的综合整治措施
1、加强管理依法监督。
2、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
3、防治大气污染:实行区域集中供热;改善燃料结构,燃用清洁燃料;加强绿化,以沿路、沿河绿化带为轴线,以环城绿化带为框架,连接各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和居住区绿地;加强汽车尾气污染的治理,使汽车尾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4、改善水环境质量:完善排水系统。本次规划确定新建两处污水处理厂,形成一个统一的污水排放系统。
5、改善声环境:城区环境噪声按声环境质量功能分区控制和管理。对工业噪声扰民的工业企业限期治理,装置消声、隔声设备,使噪声不超过规定标准。
6、生活固体废物要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近期排放到城关村垃圾填埋场,远期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7、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第十章
第79条防洪减灾
1、防洪标准
城关河城区为50年一遇,其它沟渠为20年一遇。老城镇内河流为20年一遇。
2、工程措施
对河流进行综合治理,清淤、清障,按标准修筑堤防,使河道有足够过水断面,保证汛期洪峰能顺利通过。要按标准修筑截洪沟和防潮堤。
3、规划要进行小流域治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防洪问题。
第80条人防标准
规划期末,城区战时留城人口按总人口40%计,人均防护面积1.0平方米。
第81条人防工程建设与地下空间布局与利用
规划期末人防工程规模达到11.2公顷。其中新区3.2公顷、铁北片区3.6公顷、铁南片区1.6公顷、老城片区2.4公顷、马仲河片区0.4公顷。指挥通信工程占3.6%;人员掩蔽工程占65.8%;专业队工程(含医疗救护工程)占6.4%;物资储备工程占12.2%;配套工程占12.0%。
第82条消防规划
城区共划分为六个消防分区。规划保留现有的1个标准普通型消防站,并增设2个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位于昌图新区、铁南片区、马仲河片区,责任区面积分别为5.0-6.5平方公里左右)和3个小型普通消防站(分别位于铁北片区、老城片区、城东片区,责任区面积4.2-5.8平方公里),每处占地1公顷左右。
第83条抗震设防标准
城市新建的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按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的抗震要求设防,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执行抗震规范。
第84条抗震疏散场地及通道
1、抗震疏散场地人均疏散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主要疏散场地以公园、绿地、广场及停车场为主。
2、疏散通道以城区主次干道及部分人防通道为主,房屋倒塌堆积后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
第十章
第85条近期建设规划年限和规模
近期建设年限为2007—2010年。
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2.7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3.5平方米。
第86条近期建设规划原则
1、老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并举,重点加强新区建设的引导和扶持;
2、加强城市环境改善和绿地建设,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吸引力,促进人口集聚;
3、加强工业园区的建设,为产业的集聚和升级提供足够的空间;
4、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明确近期发展动力和重点发展方向,推动城市建设的逐步发展,规划合理的建设时序。
第87条近期建设的用地发展方向
1、在马仲河片区内优先配置建设用地资源,重点推动工业生产和仓储流通等功能的发展。
2、继续加强昌图新区、铁北片区发展公共服务功能。
第88条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确定近期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如下表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表
类 别 |
编 号 |
项目名称 |
位 置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R |
居住区建设 |
|||||
1 |
棚户区改造项目 |
铁南、铁北片区 |
新建 改造 |
规划占地面积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 |
73000 |
|
2 |
昌图新区住宅小区 |
昌图新区 |
新建 |
住宅小区20个,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 |
||
C |
公共设施 |
|||||
1 |
行政中心 |
昌图新区 |
新建 |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
||
2 |
昌图中心粮库粮油批发市场 |
铁北片区 |
改建 |
建设面积一万平方米 |
4995 |
|
3 |
昌图县农贸市场整改 |
铁北片区 |
改建 |
3250 |
||
4 |
昌图县图书馆 |
建议在昌图新区 |
新建 |
建设面积1500平方米 |
180 |
|
5 |
昌图县科技馆 |
建议在昌图新区 |
新建 |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
450 |
|
6 |
新建昌图县青少年中心 |
建议在昌图新区 |
新建 |
建设规模3000平方米 |
360 |
|
7 |
昌图县体育场 |
铁南片区 |
新建 |
建设规模5000平方米 |
400 |
|
8 |
新区体育场 |
昌图新区 |
新建 |
|||
9 |
昌图县120急救中心 |
建议在铁北片区 |
新建 |
388 |
||
10 |
昌图县四高 |
昌图新区 |
新建 |
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
950 |
|
11 |
昌图一高中扩建 |
铁南片区 |
扩建 |
扩建食堂2600平方米,教学楼5000平方米,体育场4000平方米,学生公寓10000平方米。 |
2300 |
|
M |
工业园区(项目)建设 |
|||||
1 |
昌图县银河工业园区 |
马仲河片区 |
新建 |
占地面积约2平方公里 |
70000 |
|
2 |
昌图县老城工业园区 |
老城片区 |
新建 |
占地面积约0.6平方公里 |
40000 |
|
3 |
昌图镇满井风力发电厂 |
规划区内 |
新建 |
装机10万kw发电设备及附属设备和基本建设 |
80000 |
|
4 |
秸秆发电项目 |
规划区内 |
新建 |
装机10万KW发电设备及附属设备和基本 建设. |
100000 |
|
5 |
玉米深加工项目 |
银河工业园 |
新建 |
80000 |
||
T |
道路交通设施 |
|||||
1 |
客运站扩建 |
铁北片区 |
扩建 |
达到一级站标准,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
||
2 |
老城客运站 |
老城片区 |
新建 |
达到二级站标准,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 |
||
3 |
广场建设 |
城区 |
新建 |
市府广场、新区站前广场、滨河广场、老城广场 |
||
4 |
主要道路 |
规划区 |
新建 扩建 |
|||
5 |
社会停车场 |
城区 |
新建 |
|||
G |
绿地系统建设项目 |
|||||
1 |
北山公园 |
铁北片区、北山 |
扩建 |
占地约28.9公顷 布置广场及健民游乐设施 |
||
2 |
新区公园 |
昌图新区 |
新建 |
占地约34.3公顷 布置广场及健民游乐设施 |
||
3 |
滨河水上公园 |
城关河 |
新建 |
占地约14.1公顷 建水上娱乐设施,驳岸码头,广场, 公园路等 |
||
4 |
铁南公园 |
铁南片区 |
新建 |
占地约13.8公顷 布置广场及健民游乐设施 |
||
5 |
铁北公园 |
铁北片区 |
新建 |
占地约14.9公顷 布置广场及健民游乐设施 |
||
6 |
城西公园 |
昌图新区 |
新建 |
占地约12.9公顷 布置广场及健民游乐设施 |
||
7 |
老城公园 |
老城片区 |
新建 |
占地约.10.2公顷 布置广场及健民游乐设施 |
||
8 |
马仲河公园 |
马仲河片区南部 |
新建 |
占地约9.0公顷 布置广场及健民游乐设施 |
||
9 |
城关河整治 |
城关河 |
改造 |
|||
U |
市政基础设施 |
|||||
1 |
污水处理厂2处 |
规划区 |
新建 |
八一水库东南部, 占地8.5公顷 永安堡村西南部, 占地1.3公顷 |
20000 |
|
2 |
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 |
城区 |
新建 |
对一级泵站进行改扩建设、铺设输水管附线,将原有净化水能力5万吨提高到10万吨,银河工业园区配水管网,八一水库新区配水管网。 |
16900 |
|
3 |
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城区 |
新建 改造 |
新建供热锅炉房5个,5700平方米;改造锅炉房1个,2600平方米 新安装锅炉8台,160万吨;更新锅炉9台,120万吨;新铺管网1550延长米,改造管网7900延长米;32台锅炉安装电控设备。 |
5009 |
|
4 |
天然气建设项目 |
规划区 |
新建 |
昌图城区内供气管网铺设、储运及加压设施建设。 |
6000 |
|
5 |
公共厕所 |
城区 |
新建 改造 |
每座占地1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水厕率达到35%。 |
||
6 |
生活垃圾转运站 |
城区 |
新建 改造 |
每座服务半径300-500米 15座小型垃圾转运站。 |
第十章
第89条规划法制
1、健全规划法律责任,树立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2、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及时深化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转化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法规文件。
3、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及各法定层次规划的法律地位,提升城市总体规划执行主体的法律地位层次。
第90条区域协调
1、消除行政界限障碍,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关系协调,建立与资源环境、产业协作、空间布局相适应的规划管理机制。
2、建立昌图县与开原、西丰、调兵山等县市的职能分工与产业协作。
3、协调昌图县与辽中城市群的关系。
4、强化昌图城区与县域中心城镇关系的协调。
第91条城乡统筹
1、初步消除城乡在土地、户籍、就业等方面的二元管理的体制障碍,统筹城乡发展。
2、逐步撤销昌图县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建制,将老城镇、马仲河镇纳入城市统一管理。
3、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有计划的推进乡镇撤并和有关规划的编制。
4、鼓励人口、工业、用地向城镇集中,保持农村地区良好生态环境。
第92条时序统筹
1、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远期不同阶段的城市规划布局,强化不同阶段城市总体结构、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衔接,保证城市空间的有序生长。
2、根据城市动态发展的特点,确定城市规划的阶段性目标。
3、强化整体意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时序,逐步推进旧城改造和城市新拓展区建设,避免城市建设“四面开花”。
4、建立城市规划与建设反馈机制,实现城市规划的动态管理。
第93条分层控制
1、根据政府事权范围的不同,确立县域、城区规划区、城区、城市片区等层次不同的管控要求。
2、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继续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
3、明确各级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和责任,建立责权明确的规划管理体系。
4、以总体规划为指导,编制专项规划指导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第94条部门协调
1、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强化城市总体规划与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2、强化与城市公共社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的协调,保障城市基础功能的顺利发挥。
3、以提升城市整体投资环境为目标,建立政府部门之间政策制定的协调。
第95条公众参与
1、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规划,增强城市总体规划公开透明的力度和公信力。
2、增强全市人民规划意识,提高遵守、执行总体规划及有关法规的自觉性。
3、设立监督机制,将公众参与引入规划编制、管理的各个阶段。
第十章 则
第96条本规划由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图纸组成,规划文本、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97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由昌图县人民政府实施。
第98条本规划由昌图县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 录
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 号 |
用地代号 |
用 地 名 称 |
面积(公顷) |
占城市建设 用地(%) |
人均(平方米) |
|||
现 状 |
规 划 |
现 状 |
规 划 |
现 状 |
规 划 |
|||
1 |
R |
居住用地 |
1144.1 |
786.5 |
57.8 |
25.0 |
65.7 |
28.0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172.1 |
516.4 |
8.7 |
16.5 |
9.9 |
18.5 |
3 |
M |
工业用地 |
309.1 |
718.7 |
15.6 |
22.9 |
17.8 |
25.7 |
4 |
W |
仓储用地 |
74.3 |
73.8 |
3.7 |
2.3 |
4.3 |
2.7 |
5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22.6 |
83.9 |
1.1 |
2.7 |
1.3 |
3.0 |
6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199.4 |
449.2 |
10.1 |
14.3 |
11.5 |
16.0 |
7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21.7 |
32.9 |
1.1 |
1.0 |
1.2 |
1.2 |
8 |
G |
绿地 |
30.9 |
473.5 |
1.6 |
15.1 |
1.8 |
16.9 |
其中:公共绿地 |
30.3 |
220.6 |
1.5 |
7.0 |
1.7 |
7.9 |
||
9 |
D |
特殊用地 |
5.8 |
5.8 |
0.3 |
0.2 |
0.3 |
0.2 |
合计 |
城市建设用地 |
1980.0 |
3140.7 |
100 |
100 |
113.8 |
112.2 |
注:2006年现状实际人口17.4万人,规划期末2020年人口规模2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