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自然资源综合发展规划 “十四五”规划

来源:昌图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2-14

  自然资源综合发展规划

  “十四五”规划

  昌图县自然资源局

  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昌图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关心指导下,全局上下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努力破解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坚持服从服务于昌图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五年中确定的大事、实事任务,以实际行动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昌图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1、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步开展。全面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改革部署,成立了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机制试点全面启动,土地规划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差别化用地政策得到落实,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了土地整治,既保数量更保质量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批而未供土地开发利用政策、征地程序得到完善和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组织机构积极筹建,审批时限全面压缩,下放了土地管理权限。

  2、重点项目用地得到全面保障。全县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服务。五年来,已获省政府批准用地183.7865公顷,其中耕地132.7797公顷,确保了换热器基地等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落地。通江口大桥、古榆树大桥、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道路、西二线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

  3、耕地保护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并作为“一把手”任期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离任审计制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厅对耕地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了各项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耕地补充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保证耕地均衡分布在全县各镇(农、林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项目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扎实推进。

  “十三五”期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市政府下达的我县耕地保有量任务为3171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84500公顷,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4、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升。深入落实节约集约各项制度,实行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机制,实现了全范围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了土地节约集约专项督察,闲置土地处置全部到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城乡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挖潜、闲置低效用地开发、拆村并屯腾出集体建设用地和棚户区拆迁改造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全面推进县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5、地质调查工作取得加快进展。地勘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尤其是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迅速。重点开展煤气、水泥石灰石、地热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全县基本安排了不同程度的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或开展商业性勘查。完成了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地质调查等工作。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也在逐年增加,提交了水泥灰岩、饰面石材、大理岩等一批资源储量。

  6、矿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规范矿政管理,五年来,全县共办结采矿权延续登记发证、变更登记60件,通过有偿评估,共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200.91万元;征收铁煤集团矿产资源补偿费7675.77万元。

  7、矿山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按照法规先行、制度创新、稳步推进的思路,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运行机制和资金筹集机制;实行矿山闭坑抵押金制度和地址灾害评估准入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智力全面展开并日趋加强,并在实践中探索积累了矿山生态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废水废渣综合治理与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经验。随着规划的实施,原来分布在城市周边、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影响景观的矿山大部分已经关停,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二)“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发展的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新常态下将给自然资源管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1、自然资源供需条件转变

  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总需求仍然居高不下,生产性需求趋于减少,生活性、生态性需求显著增加。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偏重生产性。农业的“生产导向”导致耕地过度开发,工业的“生产需求”导致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用地比例偏高。进入新常态,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虽然有所减缓,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基础设施和生产用地需求仍然很大。与此同时,适时适度生态退耕提上日程,“人的城镇化”和“人的新农村”建设,推动生活生态用地需求快速增长。新常态下要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布局,切实发挥好自然资源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补齐发展短板的支撑保障作用。

  自然资源供给要有新的解决途径,建设用地从增量扩张为主转向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矿产资源供应从过高对外依存转向立足国内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调整。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主要依靠要素规模驱动,消耗了大量土地和矿产资源,资源供给不足成为主要矛盾。随着经济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化,自然资源供给正在出现调整。

  2、自然资源承载能力有限

  “十四五”时期,资源环境的承载力正在逼近“天花板”, 严格保护和节约利用自然资源是大势所趋。过去,资源环境空间相对较大,无论土地资源还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生态环境虽有影响,但还在可控范围内。现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继续实施大规模、高强度的国土资源开发活动,资源难以承载,环境难以容纳。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和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将成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3、“土地财政”不可持续

  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和“资源经济”的发展不可持续,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随着增速换挡,经济的下行压力加大,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各类隐性风险逐步显化,对“土地财政”和“资源经济”的惯性依赖进一步增加了化解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的难度。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积累。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也在加大。

  4、主要矿产资源形势严峻,矿业规模结构不合理

  部分主要矿产进入资源枯竭状态,急需加强勘查工作,提高找矿成果。由于勘查投入削弱和高强度的开发,铁岭市探明的有色金属资源几乎进入枯竭状态;铁矿开发量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出口创汇的优势矿产品硅灰石的剩余可采储量小,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主要产煤基地铁法矿区的剩余可采储量也在逐年减少,急需寻找新的后备基地。

  目前昌图地区除大中型煤矿外,其它矿山企业几乎均为小型矿山,因资金、技术及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在开采过程中常形成一矿多开、大矿小采、采富弃贫、争抢资源以及越界开采等现象,破坏了矿床的完整性,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形成规模化矿业开发。

  5、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恢复治理工作艰巨

  长期以来,矿山高强度开采与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未能同步进行,尤其是矿山和有色金属矿山产生的矿渣占用大量土地,并使矿区景观、土地、水体、植被等均遭受不同程度破坏;同时,采矿引起的地质灾害及其隐患较多,“三废”达标排放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较低,因此,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任务很艰巨。

  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提高办矿准入条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鼓励和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发挥资源优势作用,使矿山开采规模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基本适应。矿山的回采率、回收率基本达到设计或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中的指标,其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6、矿山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初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全市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测。形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0%,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10%;矿山“三废”排放量达到国家标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0%;不再新建对环境和生态破坏极大且不可恢复利用的矿山。矿山产生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

  全县规划到2020年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对生态环境有破坏性影响的新建矿山不予审批,实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三废”排放基本达到国家要求;推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有效控制因采矿造成的地质灾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达成,矿山土地复垦率达10%。

二、“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维护城乡居民自然资源权益保障民生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盉和环境效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节约集约用好土地,确保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把"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カ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在大局中的定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红线、保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之问的关系

  2、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实际,突出抓好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资源经济的基础作用。

  3、坚持“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是要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优化配置资源。

  (三)发展目标

  在党的建设方面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优化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储备资金列支计划等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水平。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化管理。

  (四) 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确定了包括土地审批、土地出让、土地整理、土地登记抵押、征地拆迁、土地执法、采矿权审批、思想道德、体制机制等九个关键环节,自然资源局规划股工作总结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总结2018年土地储备中心工作,总结自然资源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着重解决了非法用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土资源部检查组莅临我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严格按总体规划合理利用和开发城市土地资,积极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2016年至今,通过实施旧城改造、节地挖澘有效措施,先后为城市建设提供土地66.0627公顷。依法开展土地权属登记。2015年至今,总计办理国有土地使用登记2091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1735宗,变更登记317宗,抵押登记39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0宗。全部做到了权属清楚、调查清晰。

三、规划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严格落实284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根据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以及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实施沃土工程,培肥耕地地力。制定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等级折算的具体方法,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建设占用的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制度,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3、统筹利用其他农用地

  适度扩大园地面积,大力加强林地保护,稳步提高牧草地质量。

(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控。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防止超标准用地和浪费土地。

  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供地政策,完善我县的配套措施,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非政府财政投资的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科研等用地要逐步纳入招拍挂出让范围。改革城镇建设区和工业集中区的供地方式和招商引资模式,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多种形式的产业用地供应方式。

  积极消化城镇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积极盘活全县现有城镇闲置低效土地。加快“城中村”改造,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引导存量建设用地合理置换,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提高城镇用地的综合效益。通过盘活城镇建设用地,使全县城镇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城镇工矿低效利用土地和农村居民点低效利用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2、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适应人口与经济增长需求,对全市乃至全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予以扶持。重点保障昌图工业园区的先进制造、化工医药、食品加工、新型建材、高新技术等五大主导产业用地。保障燃料30万吨乙醇、辽宁省换热器生产基地、昌图大鹰水泥有限公司水泥项目、热电联产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新建工业项目向各类产业集中区集聚,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充分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容积率和集约利用率。

  通过编制昌图县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2025年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通过积极消化城镇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积极盘活全县现有城镇闲置低效土地。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提高城镇用地的综合效益。通过盘活城镇建设用地,使全县城镇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城镇工矿低效利用土地和农村居民点低效利用土地等措施,确保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有保障。

  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合理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的土地要素流通,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合理降低农村建设用地总规模。

  3、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引导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认真执行《禁止供地目录》和《限制供地目录》。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科学选址,引导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优先占用劣地。

  统筹产业集中区用地。从严控制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除矿山、军事等确需独立选址的项目用地外,新增工矿用地(包括经济开发区、产业集中建设区)应纳入城镇用地规划范围。产业集中区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地、闲置地、废弃地和低效利用土地。

  (三)提升国土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程度

  对未来五年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用地要早谋划、早论证,并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实行分时序、差别化的保障措施。一是要转变土地利用观念,逐步摆脱城市发展以外延式发展为主、过度依靠“土地财政”的做法,要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出发,强调内涵挖潜,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二是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的时机,将我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反馈,争取更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我市“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三是继续开展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确保生活生态用地需求的同时,做好“人的城镇化”和“人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1、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区域用地

  优先保障沈铁产业经济带重点发展区域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时序,优先保障沈铁工业走廊重点产业集中区用地,形成全市经济新的增长极。支持铁岭新城区建设,增强中心城区对全市经济的带动作用。

  兼顾辽西北“点式突破”区域用地。充分利用突破辽西北政策,保障昌图县和西丰县的县域经济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发展与当地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煤炭开采、风能利用、建材生产、矿产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用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县域经济发展模式,新增建设用地要优先向县城、重点城镇和产业集中区倾斜,培育主导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2、合理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合理保障交通用地。根据铁岭市经济发展格局、城镇体系布局,按照“统一规划、重点保证、完善路网,提高功能”的建设方针,注重统筹兼顾,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初步形成铁岭市“四纵(新梨线、沈四高速公路、国道102线、四阜高速公路)、四横(国道303线、辽开线、彰桓线、铁长线)”的公路布局,加快构筑区域性公路交通网,实现区域交通网络一体化,确保以“提质、升级、加密、延伸、配套”的公路发展目标的实现,为铁岭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环境

  科学安排水利用地。保障辽河等防洪工程建设用地,推进全县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和利用,完善重要河段和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工程体系。规划期内,重点安排招苏台河整治工程和辽河堤防整治等水利重点工程。

  统筹安排能源用地。按照有序发展煤气、积极发展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稳定增加能源用地供应,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大型煤气、电网、风电建设用地,促进全县煤气、电力事业的稳定发展,保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沈铁工业走廊能源需求。规划期间,为加强昌图能源基地建设,重点保障能源产业用地。能源建设要以节能优先、改善结构、协调发展为原则,重点保障煤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和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工业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电力工程。重点安排全县风电建设项目等4项,安排铁岭500千伏铁岭输变电工程等电网建设项目。

  能源工程,重点安排昌图煤气项目、昌北煤田等项目能源重点建设工程。

  3、科学安排其他建设用地

  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之内,结合城镇体系建设,重点保障环保、旅游和矿山等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

  支持全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厂建设。为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目标,规划期内重点安排昌图县各镇的污水处理厂等重点环保工程。为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步伐,在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沈铁工业走廊建设规划,选择对全县经济增长贡献大、环境资源效益好的矿产资源勘察开发项目。

(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1、调整农用地布局

  在确保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基础上,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根据新城区建设和沈铁工业走廊建设需要,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重点调减昌图县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确保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将基本农田集中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

  加强对分布集中在北部辽河平原和东部山间谷地中的耕地保护,控制建设占用,防止土地污染和耕地质量下降,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规划期间,适当调减昌图镇和老四平经济开发区的耕地保有量,其他乡镇耕地保有量适当增加。

  全县园地、林地和牧草地主要分布在除昌图镇以外其他各乡镇地区。规划期间,新增的园地、林地和牧草地主要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东部低山丘陵区集中,推广果树、用材林、经济林新品种,发展山区特色产业。

  2、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优化城镇体系布局。昌图县城镇体系是以建设昌图新城区及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形成“一核三轴三区”的空间布局。

  “一核”是以昌图中心城区为核心,向北、向西两翼拓展,包括北部农高区和昌图新区。

  “三轴”是指铁岭—昌图的城镇发展主轴,打造“一体两翼”的城镇空间格局。铁岭—昌图的城镇发展主轴是铁岭对接沈阳的产业大平台和城市拓展的新空间。昌图县将以建设现代物流、生态旅游和特色产品加工业型城镇为主。亮中—古榆树镇以发展煤炭能源、煤气及延伸产业为主。

  “三区”包括银河经济区、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和昌图经济开发  经济区。银河经济区以昌图新区为核心,包括昌图镇和老城镇、马仲河镇,主导产业为交通物流业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和风电、新型建材业。泉头、下二台发展生态旅游业。经济开发区包括老四平镇和毛家店镇,以特色工业为主。

  完善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沈铁工业走廊工业体系布局要与全县城镇体系布局相协调,根据昌图新城区,以及农高区和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城镇的发展规划,按照整合资源、确立主导产业、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发展思路,将目前老四平园区的主导产业,规划期内新增的工业项目集中安排在工业集中区内。

  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衔接,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

  3、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1)构建中心组团式空间布局结构

  昌图县中心城区采取组团式布局,由生态绿地相隔的新老两个城区。两个城区间由原国道102线快速路连接。形成新老城区相对独立由生态绿地相互交融的具有独特自然山水景观特征的北方城市空间格局。

  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以向南为主,全力打造银河经济区,严格控制老城区规模。规划期内,将大力发展以电力、煤气为主的能源工业、原材料和农产品深加工工业;实行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国内外资金和人才,促进地方经济不断增长,逐步将昌图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性工业城市,增强中心城区对全县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

  (2)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2018年,城区人口为11.9656万人。预计至2025年城区人口分别为13万人和15万人。至2025年,中心城区城市用地规模为300公顷,人均城市用地100平方米。

  (3)划定中心城区扩展边界

  为增强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局部不确定性,在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市留白区。

  老城区城市建设规模边界东至沈四高速公路,南至哈大高速公路,西至原102线国道,北至原102线国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1500公顷。新城区城市建设规模边界东至原102线国道,西至哈大客运专线,南至河信水库,北至高铁西站,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500公顷。

  城市规模边界范围内为允许建设区,依据至规划期末城市用地控制规模划定,是已配置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区域,面积为3160公顷。

(五)实施土地利用重点工程

  1、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为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以建设促保护,以国家级和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为先导,设立并实施全县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区建设工程。示范区工程以粮食主产镇为重点。通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全面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保护制度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和监督管理信息化。

  优质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优质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昌图县中部的基本农田集中区。通过完善区域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增强农田防洪抗灾能力,全面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打造以优质水稻、玉米和特色杂粮生产为主的精品农业生产基地。

  2、土地生态建设和整治工程

  土地沙化治理工程。工程涉及的区域包括昌图县西北部的部分乡镇。通过恢复植被、改良土壤、兴建水利设施、栽植防护林等措施,有效治理土地沙化和盐渍化,防止耕地退化,恢复耕地生产能力。

(六)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

  根据昌图县矿业基础、市场需求与前景展望,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调控矿产资源开发种类及其总量。

  鼓励开采有资源优势、地区优势且市场前景好的矿产,如鼓励开采大中型矿山的煤层气、鼓励开采水泥用灰岩、大理岩。鼓励开采难以满足经济建设需求的矿种。

  限制开采国家和省矿产资源规划中限制开采的小煤矿煤炭及地下水的开采。

  禁止开采国家规定战略储备的特殊矿产及国家、省规划禁采区内的矿种;

(七)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压缩小矿山数量,走联合重组、规模经营的道路。对小、散、乱、差的矿点开发依法逐步予以取缔,把资源配置给优势企业开采。

  优化重组、限定最低开采规模。根据矿区范围内矿床规模确定开采规模,保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度,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根据矿区开采条件和建成矿山实际情况,重点对小而散的水泥用灰岩、大理岩、建筑石料等建材非金属矿山进行优化重组,形成规模化矿区,压缩矿山总量,限定最低开采规模。

  优化矿业产品结构。巩固能源产业优势,非金属矿业实施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深加工档次的发展战略,强化贵金属、有色金属等金属老矿山的挖潜改造。

  提升矿业技术结构。提升矿业技术结构是产品结构调整的技术保证措施,积极引进科研成果,推广先进实用的采选方法、装备设施,淘汰落后的采选方法和落后设施。

(八)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方针,对新建矿山与现有矿山区别对待,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将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贯穿于矿业活动的全过程。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实行地质灾害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促进矿业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