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县政府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同志上级党政机关各部门领导,外省、市、县领导及重要外宾来昌图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报告督促检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划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政府系统承办的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系统舆情管理应对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组织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县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三、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民生工作。
十四是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地方志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