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一般性要求附件2.四面城镇用户燃气安全排查台账附件3.四面城镇商户液化气罐检查记录表附件4四面城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件5.四面城镇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分组名单附件6.四面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包村名单各村委会、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按照《昌图县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昌安委办发〔2023〕6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我镇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对全镇液化石油气瓶及其充装、经营、使用场所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查清全镇在用液化石油气瓶底数和基本信息,落实信息化监管,确保在用液化石油气瓶以及与其连接使用的灶具、软管、减压阀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隐患排查自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底,整治阶段为常态化。
三、工作任务
(一)镇政府:组织对专项行动的实施。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掌握和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促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由机关干部组成工作小组,对商(住)户进行分组宣传及落实包保责任。
(二)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隐患排查,排查辖区内农户和宗教场所、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建筑工地、民宿、餐饮饭店、宾馆、医疗卫生机构、企业食堂等所有场所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督促相关单位(企业)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对照《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一般性要求》(附件1)开展入户摸排,填写《四面城镇村瓶装液化气用户数据统计明细表》(附件2);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对于超期未检,督促其及时送至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检验,对钢瓶、气、阀、管、灶具不合格的督促立即更换,对使用环境不符合规定的督促立即整改,做到排查隐患一处及时完成整改一处,并填写《四面城镇液化气罐检查记录表》(附件3)。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自即日起至10月27日)全体机关干部与各村干部逐户上门开展摸排,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改阶段。(自10月27日至11月3日)各村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逐户对照进行销号,彻底消除隐患。工作专班集中整治液化石油气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回头看”阶段。(自11月3日至11月10日)对前期排查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问题反弹;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专项督查,检验专项行动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及各村要充分认识保障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液化石油气瓶隐患摸排和检查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各相关部门及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大液化石油气瓶及用气安全知识宣传,提升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对违规企业或个人予以曝光,形成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用气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2315、12350等举报投诉热线,举报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生产群防群治。
(三)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及各村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开展地毯式摸排,确保不漏一户,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工作专班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气瓶,非法经营、非法倒气,超装混装等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安全。
各村要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
附件:
1、《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一般性要求》;
2.《四面城镇用户瓶装液化气排查台账》;
3.《四面城镇商户液化气罐检查记录表》;
4.《四面城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5.《四面城镇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分组名单》;
6.《四面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包村名单》。
昌图县四面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一般性要求
附件2.四面城镇用户燃气安全排查台账
附件3.四面城镇商户液化气罐检查记录表
附件4四面城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5.四面城镇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分组名单
附件6.四面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包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