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政办发〔2023〕12号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昌图县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县直各相关部门:
《昌图县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方案》业经2023年县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图县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重点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县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和离田产业化利用水平,有效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3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3〕39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为主、多措并举,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释放生态红利,带动农民增收,助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抓好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促进耕地质量稳步提升,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综合利用优先时序,合理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等配套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2023年,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使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秸秆还田水平显著提升,确保黑土地耕地质量;培育一批专业从事秸秆收储运的经营主体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促进秸秆离田利用;开展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监测,建立完善的秸秆资源台账;结合县域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逐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升县域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
为推进昌图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本项目实施方案依据中央财政资金880万元,以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燃料化利用为重点,以及测算玉米、花生草谷比、可收集系数、技术支撑等进行资金匹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
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引导秸秆养畜健康发展,以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抓手,推动昌图县种养业有机结合、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补助环节:从事饲料化应用的秸秆打捆离田作业。
补助对象:全县从事饲料化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的合作社(大户)。
补助方式:县农业农村局下达作业指标,各镇(农垦集团)根据机具保有量分配作业指标,并与作业户签订作业协议,各镇(农垦集团)于2023年10月份前将作业协议及分配指标明细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标准:按秸秆利用量进行奖补,补助标准为30元/吨。
鼓励从事秸秆打捆(包)用做饲料化的小方包,秸秆打捆(包)应用于电厂发电的原则上不再补贴。秸秆打捆(包)作业地块不得与深翻作业地块重复(秸秆打包(捆)要使用搭载北斗定位系统的农业智能监管终端,并上报矢量数据)。
补助数量:秸秆饲料利用量18.16万吨。
补助金额:545万元。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
在全县玉米生产镇(农垦集团)秸秆肥料化还田应用,提升耕地质量。
补助环节:玉米秸秆深翻还田。
补助对象:全县从事玉米秸秆深翻还田作业主体。
补助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将作业指标下达到各镇(农垦集团),各镇(农垦集团)根据机具保有量分配作业指标,并与作业户签订作业协议,并且各镇(农垦集团)于2023年10月份之前将分配指标明细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标准:按秸秆利用面积进行奖补,补助标准为65元/亩。
秋整地(或春整地)期间,利用翻转犁对地块进行玉米秸秆深翻还田作业,田间离田作业后的剩余秸秆量在20%以上,作业深度不低于25cm(玉米秸秆深翻还田要使用搭载北斗定位系统的农业智能监管终端,并上报矢量数据)。
补助数量:秸秆肥料化利用面积4万亩。
补助金额:260万元。
(三)秸秆燃料化利用
补助环节:秸秆燃料化生产。
补助对象:对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且当年利用秸秆达到5000吨以上的企业。
补助方式:企业应提供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项目名称、收购发票、利用秸秆数量。
补助标准:按秸秆利用量进行奖补,补助标准为30元/吨。
补助数量:秸秆燃料化利用量2万吨。
补助金额:60万元。
(四)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
建设对象:展示基地的所属大户、合作社、经营主体。
建设任务: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4个,其中秸秆饲料化利用基地2个,秸秆肥料化利用基地1个,秸秆燃料化利用基地1个,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基地统一竖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标牌规格:长2.4米,宽1.2米,离地面高2.5米,参照2023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五)测算玉米、花生草谷比、可收集系数
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对玉米、花生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所需资金5万元,2023年12月20日前上报相关监测材料。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六)技术支撑
聘请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相关科研人员组成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前期方案的审定、培训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为昌图县全域全量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所需资金10万元。
四、项目实施
我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开展进度安排如下:
2023年9月,初步制定《昌图县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方案》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
2023年10月,计划正式下发《昌图县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方案》,各镇(农垦集团)于10月份前上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计划,并上报分配指标明细,10月30日前,安装搭载北斗定位系统的农业智能监管终端。
2023年10月—2024年12月10日,进行玉米、花生草谷比及可收集系数测算,2023年12月10日前上报系统。
2023年10月30日—2024年5月1日,秸秆饲料化打捆(包)离田作业、秸秆肥料化深翻还田作业期。
2023年10月30日—2024年8月1日,秸秆燃料化固化成型燃料生产期。
2024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审核上报工作,摸清秸秆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
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秸秆饲料化及肥料化补贴验收工作并拨付补助资金。
2024年8月5日前,完成秸秆燃料化补贴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昌图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的制订、实施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政策保障
加大秸秆利用环节的支持力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舆论宣传,邀请全县种养殖大户、农民代表等,现场观看免耕播种技术、秸秆打捆技术等秸秆利用技术,并开展相关培训。通过宣传车、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秸秆利用常识,强化群众秸秆利用意识。
(三)项目资金监管使用
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要求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遵守财经管理纪律,不截留、不挪用。接受上级审计、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对我县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附件:1.昌图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昌图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专家指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3.昌图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附件1
昌图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
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苗 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景涛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高洪君 县财政局局长
孙玉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齐永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景辉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局长
黄 永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孙玉琢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并制发相关文件。昌图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完成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附件2
昌图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专家指导组组成人员成员名单
组 长:张旭东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研究员
副组长:周腰华 辽宁省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成 员:牛世伟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邓春晖 辽宁省农村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王兴伟 辽宁省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实习员
附件3
昌图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补助标准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万元) |
|
1 |
秸秆饲料化利用 |
秸秆打捆(包) |
30元/吨 |
18.16 |
万吨 |
545 |
2 |
秸秆肥料化利用 |
秸秆深翻还田 |
65元/亩 |
4 |
万亩 |
260 |
3 |
秸秆燃料化利用 |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 |
30元/吨 |
2 |
万吨 |
60 |
4 |
其他 |
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 |
/ |
4 |
个 |
/ |
6 |
测算玉米、花生草谷比、可收集系数 |
/ |
/ |
/ |
5 |
|
7 |
技术支撑 |
/ |
/ |
/ |
10 |
|
合计 |
/ |
/ |
/ |
880 |
备注:1.秸秆燃料化应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计划及秸秆肥料化(秸秆深翻还田作业)计划如有剩余指标未完成,剩余资金指标调整到秸秆饲料化(秸秆打捆(包))作业项目使用。
2.同一地块同时实施秸秆肥料化(秸秆深翻还田作业)和秸秆饲料化(秸秆打捆(包))项目作业,只享受秸秆饲料化(秸秆打捆(包))作业项目补贴,二者不可兼得。
《昌图县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3 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3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3〕390号)要求,为做好昌图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昌图县制定了《昌图县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方案》。
二、方案实施的意义及效果
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秸秆资源化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同时,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增收,助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资金保障及项目作业内容
《昌图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目实施方案》依据中央财政资金880万元,以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燃料化利用为重点,以及测算玉米、花生草谷比、可收集系数、技术支撑等进行资金匹配。主要以秸秆打捆(包)离田作业、秸秆深翻还田作业、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为主要补贴方向,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4个。
四、专业名词解释
秸秆“五料化”利用,即
1、肥料化利用。通过直接还田、堆沤还田、腐熟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生产有机肥技术等途径,将农作物秸秆以肥料形式施入农田。
2、饲料化利用。秸秆离田收集后,直接饲喂,或经过青贮、黄贮、氨化、压块、揉搓丝化等技术处理用作牲畜饲料。
3、燃料化利用将秸秆直接燃用,用于农村居民欢事、冬季取暖等用途,或通过沼气、固化成型燃料、热解气化、直燃发电等新型能源化利用方式,将秸秆转化为清洁能源。
4、基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或其它栽培基质:或用于养畜垫料。
5、原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人造板材、复合材料、 清洁制浆、造纸、木糖醇、包装材料、墙体材料、盆钵等。